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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赤子天涯

太可怕了,我决定买一本警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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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4-2-5 09:04: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不要以为这是发生在遥远的菏泽的事情。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我写这篇文章多少也与二十天前在某派出所遭遇的事情有点关系。
那天我陪人去派出所报案,搞得还很严谨,书面报案。知道遭遇了什么吗?警察看了看材料,说这可能不归我们管吧。不敢肯定而又拒人于千里。当然,为了验证自己这个含糊的判断,警察还是给所长电话请示了一下。回头对报案人说,所长说了,你这属于经济纠纷,不归我们管。报案人就诧了,这怎么是经济纠纷呢?没半毛钱的关系啊,这是非法占有啊,占有的也不是财产物资,不值钱的。报案人站在那不知所措,我满怀着对法律的热情来求助于警察,就这么被打发了?难道真如占有人嚣张的表示:报毬你的案,哪个理你瞒。
我坐在后面把情况看得一清二楚。一言不发,黑着脸把报案人拉走了。我不想说话,一来这个警察我认识,我们一起开过会,他的领导还和我称兄道弟,我不想得罪人;二来还有其他地方可以处理这个纠纷,没必要非“缠”着警察。
警察拒绝立案,应该有一个什么流程,干了几十年的老警察了你不明白吗?还需要我来教你吗?
洪雅公安局应该对警察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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