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生活
发表于 2023-6-14 22:14:36
重大疾病无论如何该担待些,做人不要太狠,对待员工更需要体桖。这样的人,就求自己永远健康吧!
非常奈斯
发表于 2023-6-14 22:19:40
这种格局的老板,不妥!避雷了,买首饰不会去老凤祥。
2222
发表于 2023-6-14 22:23:32
唉
苇苇
发表于 2023-6-14 22:55:24
大多数老板都一个样
龙鱼
发表于 2023-6-14 23:03:59
老板不懂法,给他上课
贫僧法海
发表于 2023-6-14 23:04:44
你上了几年,她不给劳动合作,更好!!
bukkij
发表于 2023-6-14 23:08:46
在洪雅不知道,好多年没在洪雅上班了,反正在成都这边辞退是有赔偿的,而且还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如果没有,那么还可以额外要求赔偿N+1的工资
致敬鲁迅先生
发表于 2023-6-14 23:32:55
果然还是中国人对中国人是最狠的
MH与世无争
发表于 2023-6-14 23:42:19
盘就是了
内存ddr3
发表于 2023-6-15 00:03:00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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