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生活 发表于 2023-6-14 22:14:36

重大疾病无论如何该担待些,做人不要太狠,对待员工更需要体桖。这样的人,就求自己永远健康吧!

非常奈斯 发表于 2023-6-14 22:19:40

这种格局的老板,不妥!避雷了,买首饰不会去老凤祥。

2222 发表于 2023-6-14 22:23:32

苇苇 发表于 2023-6-14 22:55:24

大多数老板都一个样

龙鱼 发表于 2023-6-14 23:03:59

老板不懂法,给他上课

贫僧法海 发表于 2023-6-14 23:04:44

你上了几年,她不给劳动合作,更好!!

bukkij 发表于 2023-6-14 23:08:46

在洪雅不知道,好多年没在洪雅上班了,反正在成都这边辞退是有赔偿的,而且还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如果没有,那么还可以额外要求赔偿N+1的工资

致敬鲁迅先生 发表于 2023-6-14 23:32:55

果然还是中国人对中国人是最狠的

MH与世无争 发表于 2023-6-14 23:42:19

盘就是了

内存ddr3 发表于 2023-6-15 00:03:00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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