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浮萍一叶 发表于 2021-12-29 10:51:19

【房主已回复】洪雅最牛违建,未经批准仍可建,政府回复争议多,其中猫腻谁能解?

在洪雅有个违建修在学街布拉格5栋小区里,2021年4月26日该违建者第一次开始拆房(图一),将原有并不是特别老旧的房屋拆成只有几根立柱,同时也损坏了小区原有院墙、花坛,遭到业主反对,同时业主代表向物业、社区、相关部门反映。

2021年9月14日,该违建者开始修建,并将基础强行砌进小区,遭到业主反对后,对方拿砖头恐喝业主(图二:修建位置对比,打人视频),同时业主集中向洪雅自然资源局反映,请求到现场调查,执法人员到场并未指出是未批修建(证据:图三),纵容违建者继续修建。

2021年12月18日,该违建者两层小楼拔地而起,小区业主代表在洪雅论坛发声求援,得到7.8万人关注,相关部门视而不见,无人回应,2021年12月20日,业主代表再次在论坛陈诉,请求相关政府回应,得到14.5万人关注支持,洪雅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21日回复介入调查。

在此期间违建都加班加点将第二层屋顶现浇打完,从12月21日-24日期间无任何职能部门到小区调查询问,12月25日,业主代表只有第三次在洪雅论坛声讨,得到7.7万人关注支持,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回复该用户在2021年6月28日取得危房D级证明,与4月26日违建者自已拆房时间矛盾,那么该违建者是不是存在先拆坏房屋再报危房的嫌疑,自然资源局回复违建者存在未批先建,那么9月14日执法人员到场调查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不制止,纵容其继续修建,现在两层修好,第三层开始了,是违建者胆大还是猫腻巨大???请政府部门关注并严查,还洪雅一片廉洁的天空





http://pic.app.hongyawang.com/low542/front2_1_1747072_lv0P5Wy7XaaSv_qd9rwASorZXEr_.1639971611_11_40_19.mp4?518


洪雅县国土资源局 发表于 2021-12-30 11:23:25

网友: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经查,该户确属未批先建,对其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且已于12月29日对其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如有疑问,请致电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咨询,联系电话028-38877671。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30日

王永 发表于 2021-12-30 16:21:45

拉格5栋楼旁“最牛违建,胆包天”房主的严正声明尊敬的网民们,大家好!我叫王永红,是洪川镇下正街18号(布拉格5栋楼旁)的房屋使用者。介于近期有楼主在《洪雅论坛》上几次发贴讲我是洪雅县学街布拉格5栋楼旁“最牛违建,胆包天”等一些不实之词,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盲目跟帖。在此,我严正声明如下,希网友擦亮眼睛,明鉴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我持有洪雅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字第0321号)和《房屋所有权证》(洪房权证洪川镇字第H-01243004212号)。(见图片1.2)我受法律保护的土地和房屋,请问:他人为何要说三道四。    二、修建理由。我的房屋是父亲解放前修的,之前我从未打算过修建。只因政府引进的“蓝剑公司”房地产开发商于6年前修建布拉格5栋楼时为了扩大部分空地(院坝)面积,但又舍不得花钱拆除我的房屋安置我。在没告知我,也未与我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我家围墙,致使房屋严重倾斜(见图片3)。经成都市建工质量检测站JD20210294鉴定报告(见图片4),房屋成了D级危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我从2018年开始先后书面向蓝剑公司、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安检局、洪川镇政府、所在社区以及12345热线电话反映情况,要求得到合理补偿和房屋重建。我一个弱女子、受害者跑了4年分文补偿未得到,危房还得自己出钱修建。而且有些人还想尽办法百般阻拦施工。谁知我的苦、我的累?危房不拆建,出了安全事故,请问哪个单位、哪个人负责?在今年下半年经过各方面协商,在我交了5000元保证金后,同意我必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重建完工,清场完毕(见图片5)。三、我重建房屋的现状严格遵循“三原”原则。一是原基。二是原面积范围,未扩大。三是原房高度,不增高。目前房屋主体已完工,也不会再修高,进入外墙和室内装饰阶段。    综上:我有旧房在先,您们购蓝剑公司房屋在后,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我原基修建未占布拉格5栋楼业主地面公用、公摊面积。请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不要为了所谓的关注、点击量无中生有、颠倒黑白、误导网友。2021年12月30日图一图二图3图4图5图6

可乐不加水 发表于 2021-12-29 11:12:47

无论如何先给楼主的坚持点个赞

带刀汉子 发表于 2021-12-29 14:48:47

错误已经酿成而且还在持续加重,整麻烦了,于职能部门和属地承受问责的后果、拿一批人来打屁股了……于未批先建者经济和精力损失已经酿成……于小区业主承受拆墙带来的影响和报复风险的压力……于社会大众对政府公信力感到失望……四重惨败……这个教训告诉大家政府要即时依法行政、老百姓要知法守法尊法、群众要坚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对南坛、学街、蚕丝厂等一批棚户区、城中村如何实现有机更新应该提上深入研究的日程。片区综合开发和整体打造固然最好,但投入产出无法平衡、社会资本无法进入、老百姓对改造的民生诉求强烈的时候,还是要多条腿走路“意愿收集—产权梳理——统规——管控风貌和体量——担保——自建——核验”

苏北陌。 发表于 2021-12-29 11:14:20

未批先建还能建?牛皮

Kenrobb 发表于 2021-12-29 13:16:25

有部门装死看不到.简单回应一下就行了.事后某校长请吃顿饭送点东西事情就过了.反正你们只是没关系的普通人.

老伯爵 发表于 2021-12-29 12:50:04

危房原址重建也不可能批几层,放心干,大胆举报。

老伯爵 发表于 2021-12-29 19:14:18

好人一生 发表于 2021-12-29 18:13
首先我也不认识这位房主、就自然资源部门回复的、人家通过政府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范围 ...

你对政策理解有点偏差,首先,自然资源局已经确认该户未经审批,其次,原址危房重建只能改建,不是叫你把这块地拿来修几层起来,我这样说你相信看懂了散。假设给你批100平,你扯三层起来就是300平了,大家都这样修,还拿自然资源局来做啥子呢

知足长乐 发表于 2021-12-29 12:01:59

中国都在搞一国两制,洪雅也想搞一县两治。

头顶三尺有神灵 发表于 2021-12-29 13:13:24

要想修房子的搞快,现在修几层都没有执法部门来过问了,要修的赶快趁这个机会。这个违建就是风向标,大家照着他样子干。

尖峰若水 发表于 2021-12-29 13:02:51

来点干货,着急想看结果。
1、登录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www.ccdi.gov.cn 2、点击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首页的“我要举报”栏目,即跳转入专门的举报网站,网址为www.12388.gov.cn. 3、举报人可选择两种举报方式,署名举报和匿名举报.点击“署名举报”一栏,便转入详细的举报页面. 4、在这个页面上,共分为举报人信息、被举报人信息、举报正文、上传附件四大块填写内容.其中,举报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政治面貌、现居住地址.被举报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所在地区、级别.在举报正文这块内容中,举报人需填写最多50字的标题,同时选择相应的问题类型,以及6000字以内的主要问题.

养一只猫吗 发表于 2021-12-29 11:13:48

我记得都发过好几个帖子了

数据线 发表于 2021-12-29 11:14:34

对相关部门的回复不满意,所以又发,估计要直到拆除为止

我吃大菠萝 发表于 2021-12-29 11:14:43

赶明儿我回去把我屋头的房子拆了,然后重新建

彼岸花情非开 发表于 2021-12-29 11:15:05

如果真的是时间上冲突,那么就是违建了

^O^浮萍一叶 发表于 2021-12-29 11:15:40

可乐不加水 发表于 2021-12-29 11:12
无论如何先给楼主的坚持点个赞

谢谢支持!有理走遍天下,我们业主会将维权进行到底

^O^浮萍一叶 发表于 2021-12-29 11:17:19

养一只猫吗 发表于 2021-12-29 11:13
我记得都发过好几个帖子了

打扰了,相关部门不管,我们业主就会将维权进行到底

^O^浮萍一叶 发表于 2021-12-29 11:19:50

苏北陌。 发表于 2021-12-29 11:14
未批先建还能建?牛皮

不仅能建,还能建三层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查看完整版本: 【房主已回复】洪雅最牛违建,未经批准仍可建,政府回复争议多,其中猫腻谁能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