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破人生
发表于 2021-12-29 18:35:45
支持楼主往上反映
好人一生
发表于 2021-12-29 18:41:00
回复算是基本手续就少一个章了、最多罚点钱.
^O^浮萍一叶
发表于 2021-12-29 18:42:06
好人一生 发表于 2021-12-29 18:41
回复算是基本手续就少一个章了、最多罚点钱.
你可真熟悉,莫非你也未批先建过?
^O^浮萍一叶
发表于 2021-12-29 18:50:33
好人一生 发表于 2021-12-29 18:13
首先我也不认识这位房主、就自然资源部门回复的、人家通过政府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范围 ...
正人先正己,不管你是当事人还是其亲朋好友,我们陈述的都是事实,事实胜于雄辩
老伯爵
发表于 2021-12-29 19:14:18
好人一生 发表于 2021-12-29 18:13
首先我也不认识这位房主、就自然资源部门回复的、人家通过政府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范围 ...
你对政策理解有点偏差,首先,自然资源局已经确认该户未经审批,其次,原址危房重建只能改建,不是叫你把这块地拿来修几层起来,我这样说你相信看懂了散。假设给你批100平,你扯三层起来就是300平了,大家都这样修,还拿自然资源局来做啥子呢
好人一生
发表于 2021-12-29 19:20:09
我也不认识你们哈朋友们:我也认真看了上面的回复,(1)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和社区及政府有关部门承上了有关手续、(2)是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修建、与小区无关,3)虽说存在未批先建、但不知主管部门是怎样给房主交接的,当然每个公民都有各自的权利、在这里我们也不必多多争论,{:18_674:}{:18_674:}{:18_674:}
知足长乐
发表于 2021-12-29 19:37:51
楼主你真勇敢,连发几帖都成功。洪雅论坛究竟为谁服务,不是说一经发帖就不能删吗。为啥有的事实的帖子发了,洪雅论坛有什么理由关闭。只有一个理由被收买了。
侯春华
发表于 2021-12-29 19:46:56
人家后台硬
好人一生
发表于 2021-12-29 19:49:26
法律不是人人都是平等的朋友、对吧,举个例子:如果你借了万元给你一个朋友,说而天还你、结果几年都没有还你、你是不是想不通、于是你就去法院打官司、就算你打赢了、但他是一个穷光棍、就是没钱、也没财产,你在这时准备怎么办?世上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对吧,国家打老虎、你说打了多少、就算这家修了二楼也好、三楼也吧,最多把一楼以上拆了、又能怎样、最多与他有仇的达到目的吧了,好了朋友们不再与你们争变这件事了……{:18_674:}{:18_674:}{:18_674:}{:18_674:}
好的
发表于 2021-12-29 19:58:57
就你们下去那点人,能制止?鸡蛋碰石头,你是不知道人家有多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