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和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业务组织管理和团队协作意识;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责任心强;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三、工资待遇标准
按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统一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均可自愿报名,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及电子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学历、简历等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者持以上资料到宏晟集团公司报名,报名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按照宏晟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由公司招聘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和初选,确定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核时间:待定
招聘小组对面试考生进行面试提问,考核其专业知识、理论知识、语言沟通能力等,根据面试考生答题表现和工作、学习经历对其综合素质进行评分,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面试综合评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时到场,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面试。
(六) 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宏晟集团公司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公告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面试成绩、监督电话,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参加入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试用期满服务期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提前离职需自行承担招聘、培训、体检等相关费用和违约金5000元/年。
(八)报名地址: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1号二楼,咨询电话:(028)37405666)
洪雅宏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