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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薅”过界|法庭纪实第99期(内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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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浅诺 发表于 2023-8-11 14: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薅羊毛”是现在比较常见的购物优惠方式,通过收集网络平台各种优惠,从而达到商品满减,但有一些“薅羊毛”行为却游走在法律边缘。近日,彭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虚假交易“薅羊毛”的诈骗案。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程某某在购物平台上使用本人及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多家网店,通过QQ群招揽虚假买家到其店铺进行虚假购物,套取购物平台一角至一百元不等的红包,并与虚假买家按约分成。同年7月,在校大学生袁某某在程某某处了解到这种“赚快钱”方式,于是袁某某也开始进行“薅羊毛”行动。

某购物平台经数据分析发现异常,遂到彭山区公安分局报警立案。彭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程某某和袁某某提起公诉,袁某某涉案金额21万余元,获利9万余元,程某某涉案金额3万余元。

庭审现场

经依法审理,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情节,结合犯罪事实、认罪态度、量刑情节等综合评判后,判处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

“薅羊毛”是现在比较常见的购物现象,广大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一定要注意区分合法薅羊毛和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不要逾越法律边界。对法律心存敬畏,远离违法犯罪。通过各种非法手段铤而走险进行“牟利”,这种“薅羊毛”行为万万不可取。





END


来源: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kongkun 发表于 2023-8-11 16:31: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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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这样吧@ 发表于 2023-8-11 17:05: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这应该就是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最近朋友圈刷爆的那个所谓的“兼职刷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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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闻道 发表于 2023-8-11 17:1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那就这样吧@ 发表于 2023-8-11 17:05
这应该就是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最近朋友圈刷爆的那个所谓的“兼职刷单”吧!

想多了,那个是传销,这个是诈骗,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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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烟云 发表于 2023-8-11 17:59: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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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到匠的翻转匠 发表于 2023-8-11 18:0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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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发表于 2023-8-11 18:0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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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这样吧@ 发表于 2023-8-11 18:2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南街口新闻 发表于 2023-8-11 17:18
想多了,那个是传销,这个是诈骗,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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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是幸福 发表于 2023-8-11 18:4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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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 发表于 2023-8-11 19:4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不是3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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