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洪雅县流动人口是指在本区居住的非洪雅县户籍人员。
二、什么是流动人口信息?
流动人口信息是指流动人口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在流入地的从业信息和居住信息。
三、什么是租赁房屋?
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四、哪些是流动人口的申报义务?
(一)凡在洪雅县内居住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3日内,主动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居住满半年以上的,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二)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三)用工单位应当如实登记聘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聘用或解除聘用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四)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五)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状况,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五、申报流程有哪些?
(一)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起24小时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二)流动人口自到达居住地3日内,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通过关注“洪雅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户政”线上操作申报居住登记。
六、规定登记和申报个人信息是否会泄露个人隐私?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
七、如果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流动人口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是否会被追究责任?
公安机关将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排查。如发现出租屋出租人、承租人、用工单位、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流动人口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