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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第三幼儿园
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 3 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范围
1.洪川镇九圣社区禾森大道以西户籍的适龄幼儿(含金域蓝湾、城西农贸市场、第二医院宿舍、阳光上城、碧桂园、西城水郡、静园小区、卓越城、依云官邸、山水四季城、九龙庄园、兴业苑等小区)。
2.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可在招生范围内按批次招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幼儿。
(1)招生区域范围内购房且已入住业主的子女;
(2)招生区域范围内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在城区实际居住的,于6月30日前持相关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材料、户籍材料到县教体局职幼股审核(联系电话028-37411848),审核通过后由教体局直接安排就读。
五、收费标准
按县发改局核定标准收费,保教费:1800元/生/期,生活费按月按实收取。
六、报名流程
1.网上申报时间。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请家长按照《幼儿入园报名家长操作指南》流程,进行网上申报。每位幼儿只能申报1所幼儿园。由县教体局进行初审。
请识别下面二维码进入《幼儿入园报名家长操作指南》
2.校审时间。
七、报名所需材料
(一)第一批次: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幼儿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儿童入托体检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二)第二批次:进城购房且已入住业主的子女入园需提供以下材料: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及入住所购房屋最近3个月水、电、气缴费票据。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税务发票等材料。
3.《儿童入托体检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三)第三批次: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相关证明;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用工单位给务工人员购买最近3个月及以上时间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外来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2022年2月1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店铺近期营业照片(含店招、门牌号)2张;
4.《儿童入托体检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八、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学位前,请带孩子(空腹)到洪雅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带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洪雅县洪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验幼儿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2.因疫情尚未解除,校审时请家长做好自我防护,戴好口罩,并按照幼儿园工作人员指示排队,在园门处测量体温、扫“洪雅县第三幼儿园场所二维码”、出示行程卡,正常者方可入园进行校审。
3.为保障幼儿安全,请家长校审时不带孩子。
咨询电话:028-37406423
编辑: 廖子萱
审核: 肖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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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故事. 发表于 2022-5-31 09:05 教育是一大根本难题,难道不符合这些要求的娃儿,就不能去读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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