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通 告
(第2号)
5月11日,我县在外地来(返)夹隔离管控人员中核酸检测出现异常。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非必要不离开夹江,确需离开夹江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离开。
二、木城镇实施临时区域管控,暂停全镇公共交通,全镇范围内人员不聚集,暂停KTV、网咖、麻将馆等密闭场所经营活动。
三、市外来(返)夹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入住宾馆主动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照防控要求积极做好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全县车站、超市、餐馆、酒店、景区景点、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措施。
五、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药店要落实“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药”等购买人实名登记和报告制度。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主动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对因执行防控要求和措施不严格、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将严格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夹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