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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三男子在槽渔滩非法捕捞被查,这哈安逸了撒,说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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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霸气姐 发表于 2022-4-27 11: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为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抓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重拳出击,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开展全面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及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查获涉渔行政案件74件,移送公安刑事立案查处6件(11人),罚款23.2575万余元,拆解“三无”船只19艘、收缴条网800余幅。

尽管如此,仍有不法分子为获取非法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天然水域从事非法捕捞活动。

2022年4月24日下午,接群众举报,有人使用网具在槽渔滩镇徐嘴村七洞桥天然河道内捕鱼,接到举报后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立即驱车赶往举报地点,现场挡获非法捕捞人员三人。郝某某、李某某、吴某某因涉嫌使用禁用网具从事非法捕捞,县农业农村局已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地笼网、围网、迷魂阵等)、方法(电鱼、毒鱼、炸鱼等)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采取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捕捞,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爱钓鱼的王大爷 发表于 2022-4-27 12:13: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好想得鱼吃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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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2020520 发表于 2022-4-27 11:5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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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发表于 2022-4-27 12:53: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纯属挑战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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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到匠的翻转匠 发表于 2022-4-27 13:1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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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先森 发表于 2022-4-27 13:2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哦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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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惯就怼 发表于 2022-4-27 13:2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青衣江又没有在长江十年禁捕范围内,不应该一刀切,现在是鱼产卵期也是禁鱼期,现在捕鱼确实该罚,过了6.30就可以钓鱼了也要用合法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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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Shao 发表于 2022-4-27 13:4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出钱塘里面钓不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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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难懂. 发表于 2022-4-27 14:4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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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洒一族 发表于 2022-4-27 14:5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白天也敢,晚上悄悄咪咪的整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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