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代收
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委托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眉山农商银行和成都农商银行)的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网银、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方式办理缴费。
(二)非接触式渠道
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眉山智慧医保”“眉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缴费”功能办理缴费。
(三)社区、村(组)、学校代收
缴费人可到所在社区、村(组)缴纳城乡医疗保险费,由协办人员集中代收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缴费方式代办完成缴费;高校、中职、职高、技校等在校学生按照就读地管理原则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由学校统一组织代收,按自然年度参保和享受待遇,共享眉山优势医疗资源。
(四)财政代缴群体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计生特别扶助对象、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被征地农民超龄人员由财政全额资助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申请且认定的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三、四级残疾人由财政按75%比例(240元)定额资助,个人需按25%比例通过上述(一)(二)(三)渠道缴纳基本医保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