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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执行不停。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让申请执行人过个安心年。1月29日-1月31日,洪雅县法院开展了为期3天的“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由执行局局长付何新统一指挥部署,全局执行干警斗志昂扬、勇于攻坚,出警30人次,共传唤、约谈10人,促成执行和解3件,履行完毕3件,罚款3人,拘留7人,执行到位案款24.9万余元。
1月29日上午9时起,执行干警分组分片前往高庙、柳江等乡镇找寻被执行人,成功将甘某等3名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先后对3名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正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在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甘某当场给付2万元,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综合考虑3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情形,法院依法对3名被执行人作出罚款决定。
1月30日,经现场出警、电话通知等方式,共传唤曹某等6名被执行人到法院,约谈中,6人均以“没有偿还能力”“没法筹钱”等理由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遂通过搜查微信交易记录等方法进一步核实6人财产状况、履行能力,发现曹某等6人均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且不如实申报财产,鉴于此,法院依法对该6名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
在送拘过程中,其中曹某等4人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当即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将立即联系亲属筹钱、还钱,并争取获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拘留不到24小时,曹某等4人及其亲属先后共履行了13.3万余元,促成2案履行完毕、2案执行和解。1月31日,法院先后依法提前解除了曹某等4人的拘留。
1月31日,李某等3人与牟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2021年立案执行以来,执行法官多次敦促牟某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均未果,并已各种理由拖延不支付。鉴于该案涉民生,且被执行人有固定收入,但长期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
专项行动期间,3名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先后主动持现金前往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3案申请执行人现场领取款项,直接促成1案执行完毕。
来源:洪雅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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