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洪雅县档案馆举行老红军李荣春红色档案捐赠仪式,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 李荣春之子李新明(中)向县档案馆捐赠其父亲的文物史料。
捐赠仪式上,李荣春之子李新明向县档案馆捐赠其父亲的军刀、个人印章、证件、老照片等红色革命文物史料12件,县档案馆向李新明颁发了捐赠证书。这部分红色实物档案接收进馆,填补了县档案馆红军时期和抗战时期档案的空白。
△ 红军刀,较为罕见,已锈迹斑斑,足见红军时期的艰苦岁月,枪支严重短缺,只能用刀战斗。
据了解,李荣春生于1899年,1933年在甘肃省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在第二方面军441团任战士,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连队文书、指导员,股长,站长等,1945年运粮经过敌封锁线时受重伤,荣立二等功。1950年转业到洪雅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保持老红军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1966年11月26日因病逝世,享年67岁。他是经历了土地革命、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的老红军。
李新明说:“作为老红军的后代,把我们父辈的革命文物捐献给档案馆,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不仅为社会提供生动的历史见证,发挥其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作用,还可以运用这些革命文物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使他们牢记革命传统。希望能够影响更多的热心人士向档案馆捐赠具有纪念意义的个人收藏。”
△ 1949年来晋绥边区签发的《老年优待证》,当时李荣春同志已满50岁,属于老革命,边区政府对他格外照顾。
近年来,县档案馆为丰富馆藏,完整保存洪雅发展记忆,加大了档案征集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档案征集工作。同时,尊重档案捐赠者意愿,充分倾听捐赠者的意见和建议,邀请文化界人士参观档案馆,了解档案科学规范管理,鼓励大家将档案资料存放在档案馆,充分利用,服务社会。
△ 晋南行署荣誉军人退休介绍信、第二野战军荣军退伍证明书。
下一步,县档案馆将继续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向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源,将已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用于编史修志、举办展览等,充分发挥其史料价值,讲好红色档案故事,为我县爱国主义教育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