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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从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强化生活困难失业人员救助帮扶、优化社会救助经办工作流程、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一系列举措出发,为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支撑。其中,《通知》提出,我市将强化基本生活救助,要求7月31日前,为全市11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总计1180万元。
根据《通知》,此次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132元/人、农村低保对象100元/人、城市特困对象172元/人、农村特困对象130元/人。除发放补贴外,全市还强化救助政策衔接,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推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通知》还要求强化救助资金保障。全市县(区)要配足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所需资金,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来源: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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