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警事 发表于 2024-2-6 09:29:18

覆车之戒!洪雅一人骑电动车和装奶罐车相撞,最后致多车相撞,两人受伤

1月4日8时52分许,李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眉山市洪雅县国道351线2922KM十900M路口处,左转驶入村道过程中,与直行由吴某某驾驶装载牛奶的重型罐式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后,车辆失控,又与对向罗某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侧翻,砸向郭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造成李某某、郭某某受伤,五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临近路口要减速观察、转弯记得让直行,谨慎驾驶勿大意!

https://pic.app.hongyawang.com/forum/20240206092914front1_0_1724001_FlsTXKD95U5_0wMcKdI13GwXFs7T.mp4?439

来源:洪雅交通警察大队微博

阿、超 发表于 2024-2-6 11:11:06

让速不让道,坚决不能打方向盘,这样的人无视红绿灯,无视别的车辆,无视交通规则,无视生命,为什么把电瓶车所犯下的错,让别人用生命来买单,此次事故应当是电瓶车主责,货车次责(个人观点)

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4-2-6 09:47:13

知足长乐 发表于 2024-2-6 09:44
责任划出来,让大家知晓一下。一

对对对,这个大家希望知道。自己也默默判断了一下责任划分,但怎么划分都觉得不踏实

phoenix 发表于 2024-2-6 10:09:59

除了罐车和电动车,其他车辆才是无妄之灾。

知足长乐 发表于 2024-2-6 09:44:06

责任划出来,让大家知晓一下。一

灰与白 发表于 2024-2-6 09:39:01

我想知道责任怎么划分的

牛头马嘴 发表于 2024-2-6 10:16:39

不守规则,害人害己!

白芷 发表于 2024-2-6 10:52:14

山野 发表于 2024-2-6 10:31
生命高于一切。横穿有贵,路口没减速有责。怎么判?

那有红绿灯,骑电瓶车闯的红灯

鱼苗 发表于 2024-2-6 10:35:36

横穿马路的人最坏

海石花 发表于 2024-2-6 09:51:15

扎实

only.俊 发表于 2024-2-6 10:46:19

临近路口要减速观察、转弯记得让直行,谨慎驾驶勿大意!

咬到匠的翻转匠 发表于 2024-2-6 10:07:05

吓人

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4-2-6 10:07:53

分析一下案子,一家之言。
此事故有两个大前提:罐车车速太快,电动车随意横穿公路。
罐车打方向导致其他三车受损,给电动车保了一条命,尽管这个举动未必正确,但从结果论视角分析,还可以。到底该直行还是打方向,这是世纪难题“电车难题”的低级版,各说各有理。
如果没有其他三车的无妄之灾,考虑到罐车有保险,而且它的不安全驾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太大,应该判罐车全责。
但是,罐车打方向伤了无辜保了电动车的命,应该吸取教训并有感激之心,心甘情愿领个次责吧。

山野 发表于 2024-2-6 10:31:58

生命高于一切。横穿有贵,路口没减速有责。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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