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3-5-14 21:10:05

“互殴”顿悟了我

“互殴”顿悟了我

生活比较悠闲,就有时间读社会,于是最近的高铁互殴事件就让我很是亢奋。看了王姑娘的小作文和山东大哥的仗义执言后,我的态度和罗翔一样,这怎么能是互殴呢?如果这都是互殴,公理何在?法条何在?

全国网民一致指责江油警方。迫于压力,警方不得不放出两条一般情况下不应该公布的视频。一个是车厢的监控视频,一个是乘务员的360视频。一夜之间网民的态度就泾渭分明。罗翔没有发声,我很活跃。我和少数网民站在一起:这怎么能不是互殴呢?如果这都不是互殴,公理何在?法条何在?

我迅速在脑海里为两位主角画了幅素描。王姑娘,轻佻、狡诈、无赖、痞性。杨少妇,傲慢、笨拙、较真、文气。如果必须在这两人中选一个做老婆,我宁愿选后者。

我完全赞成互殴的定性,甚至从我个人好恶出发,我还认为这两个人的处罚应该互换。于是我在两个网站和很多人打嘴炮,包括我粉了一年多的网络写手燕梳楼,指出她的观点不对,不能被多数人裹挟,应该重新审视这个案子。在和一个律师打炮时他搬出《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一看就笑了。在这场全民大会战中很多吃法律饭的吃酱油拌饭的都在搬这份文件。吃酱油饭的跟着搬这份文件也就算了,吃法律饭的也以为这份文件就能推倒互殴的定性,这就可笑了。难道现在的司法考试就这么好考吗,就这阅读理解能力也能过关?我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跟他多说,却打了一个赌:“无论是从中国法制建设的宏观层面,还是从本案的细节来说,行政复议不可能推翻互殴的定性。如果我判断错了,我专门行文向你公开道歉。”看看,我这人就是这么讨厌,外行叫板内行。

三天的持续亢奋中我收获了很多赞,但更多的是洗地、拿钱、水军。气得我肝疼。要论雄辩,我还真没有虚过谁。但要这样攻击,我怕了。拖刀败阵,不想陷入这场混战。

今天偶尔刷手机,又看到一篇关于该事件的评论,观点和我一致。作者苦口婆心在那进行普法教育,读着读着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吃饱了撑的,我们这是在干啥啊!

据有的网站统计,有60%的网民反对互殴定性,而支持警方的只有40%。我不满意,我希望只有10%的网民支持警方的处理。如果90%的人都支持王姑娘,全社会会是一个什么状态?绝大部分人会视王姑娘为偶像,他们会效法王姑娘,于是在类似的冲突中他们就会陷入互殴的境地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像我这样的极少部分人,我们会引以为戒。挨了耳光的时候我们不会打回去,而是求助于法律。据说一耳光能打出一套房子,这个我觉得不靠谱。但是依靠我影帝级的表演艺术,一个耳光换辆金鹏502没问题吧。而且,这90%的人的认识水平肯定和另外10%的人不是在一个层面上,后者显然是认知精英。我一个社会底层,能混迹于精英阶层,那还不偷着乐啊。我他妈吃饱了撑的,去搞什么普法教育。

生活比较悠闲,就有时间读书。读文学徜徉于诗和远方,读法律沉陷于眼前的苟且。民法典买了一年多了,一直没时间读。从今天起,每天安排一个小时学习,精读细读,仗势有60%的人给我垫底,说不定哪天这本书真能替我换辆金鹏502呢。

一只狗尾巴小狼 发表于 2023-5-15 14:18:06

很多人没有看全视频,他们所支持的只是自己内心深处想看到的,因为之前发生过很多在公共场所的类似事件,有一方确实蛮狠妄为,人们心中对此类行为反感憎恶,所以才会下结论!人民群众一般都是带着朴素的价值观看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往往都有思维定势,而这一点往往会被蹭流量博眼球带节奏的人利用!但是从法律叫角度看我个人认为定性为互殴,也要辩证的就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并以此决定处罚方式,而且要加大对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力度

秋天的雨 发表于 2023-5-15 11:57:19

西门菜市杀猪匠 发表于 2023-5-15 11:35
我就笑笑,司法部官微和罗法师都认为定性为“互殴”不妥,放开“正当防卫”的口子,未必会让“互殴”更多, ...

就像王思聪打人案,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他有钱与否,都该被拘留,但他因为有钱,可以花200万多万给对方谅解,这就说明了法律在有钱人面前是不平等的。有人觉得自己也愿意挨两巴掌拿这200多万,可是如果不是有这样的法律,王思聪会拿出200多万给对方吗?

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3-5-15 10:54:45

糖豆 发表于 2023-5-15 10:40
我看了视频,觉得警方通报没问题,支持互殴。不过我的看法一文不值。

很多时候我们的观点仅对自己有价值,我们经常犯的错误就是希望我们的观点对别人也有价值。不傻吗?我为什么要让我辛辛苦苦绞尽脑汁摸索出来的思想对你产生价值?看看,这就是在历经多年嘴炮后我的顿悟

糖豆 发表于 2023-5-15 10:40:12

我看了视频,觉得警方通报没问题,支持互殴。不过我的看法一文不值。

2222 发表于 2023-5-15 10:56:19

同意你的观点

秋天的雨 发表于 2023-5-15 11:02:02

我个人的主要观点是,一旦降低正当防卫门槛,只是给有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更多逃避法律责任的漏洞。就像未成年人保护法最后保护的都是垃圾,虽然正当防卫门槛高但至少保护了真正的老实人。

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3-5-15 11:07:10

秋天的雨 发表于 2023-5-15 11:02
我个人的主要观点是,一旦降低正当防卫门槛,只是给有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更多逃避法律责任的漏洞。就像未成年 ...

嘿嘿,也给我这种身上有几两肌肉的人更多逃避法律责任的漏洞,我没有理由不欢迎

西门菜市杀猪匠 发表于 2023-5-15 11:35:42

我就笑笑,司法部官微和罗法师都认为定性为“互殴”不妥,放开“正当防卫”的口子,未必会让“互殴”更多,相反更多人会忌惮对方“正当防卫”而更注意言行的。
https://pic.app.hongyawang.com/forum/20230515113034front2_1_1751857_lu8OiYx-LRZQd9K75WwoP3EtHOnJ.mp4?189

秋天的雨 发表于 2023-5-15 11:48:45

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3-5-15 11:07
嘿嘿,也给我这种身上有几两肌肉的人更多逃避法律责任的漏洞,我没有理由不欢迎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秋天的雨 发表于 2023-5-15 11:53:03

西门菜市杀猪匠 发表于 2023-5-15 11:35
我就笑笑,司法部官微和罗法师都认为定性为“互殴”不妥,放开“正当防卫”的口子,未必会让“互殴”更多, ...

其实政法界就像金庸笔下的江湖门派,各个门派有各个门派自己的法律理论,并不像大家想象中都是一个门派,司法部充其量只是一个门派之一,罗法师算二流门派掌门,离真正的武林至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差了十几条街,站在不同高度的位置和不同的利益,对同一条法律的理解程度差异是很大的。因为每个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是不同的。

秋天的雨 发表于 2023-5-15 11:54:20

西门菜市杀猪匠 发表于 2023-5-15 11:35
我就笑笑,司法部官微和罗法师都认为定性为“互殴”不妥,放开“正当防卫”的口子,未必会让“互殴”更多, ...

法律的目的是禁止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不止在两个人发生冲突后去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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