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大侠
发表于 2023-2-12 04:35:40
哦
休闲老者
发表于 2023-2-12 05:42:29
哎,无语。
有你
发表于 2023-2-12 08:04:19
连亲戚都做不成了
七月123
发表于 2023-2-12 08:10:29
帐
时光路人8
发表于 2023-2-12 08:34:23
我看了一场法律与民俗的辩论
不是我不小心
发表于 2023-2-12 15:02:09
都是前的过
flower
发表于 2023-2-12 17:53:26
喜欢一个人 发表于 2023-2-11 11:00
这判决似乎遗漏了一个民间风俗,父亲和母亲一个跟了儿子另一个跟了女儿,如果夫妻俩分开生活时组织过俩孩子 ...
典型开黄腔
明天,你好
发表于 2023-2-12 21:12:45
南街口新闻 发表于 2023-2-12 03:43
没有如果,仔细看上面的文字,这儿子连妈的那份财产和应得的遗产都吞了,是母亲和女儿一起状告他。
嗯。我还是有耐心全部看完了。那确实太过分了
红星闪耀
发表于 2023-2-13 00:24:33
关、灯
发表于 2023-2-13 23:52:03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情不可能做到公平,顶多公正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