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闻道 发表于 2023-2-11 18:31:33

喜欢一个人 发表于 2023-2-11 17:58
孩子分家把家产分了,老夫妻各跟一方,这种情况非常多见。

本案不是,不清楚案情,不懂法律就不要带节奏,你觉得你夯实,你去把法官赶跑,你坐在上面审嘛,你有这个资格吗?

齐咕哝咚锵 发表于 2023-2-11 18:37:06

作为第一顺序的配偶都没份,这儿子不得了。

喜欢一个人 发表于 2023-2-11 18:50:15

南街口新闻 发表于 2023-2-11 11:35
这是遗产,不是分割家产,遗产继承你不懂民法典就别开黄腔,免得别个笑话你。

你先了解一下农村养老的实情吧,很多兄第或兄妹俩分家,就分了两个老人的共同财产,有的会给老人各留一些自己支配,过世后剩余的钱就留给了给他养老送终的孩子。

喜欢一个人 发表于 2023-2-11 18:51:09

南街口新闻 发表于 2023-2-11 18:31
本案不是,不清楚案情,不懂法律就不要带节奏,你觉得你夯实,你去把法官赶跑,你坐在上面审嘛,你有这个 ...

仔细看看,是不是兄妹俩各养一个老人

喜欢一个人 发表于 2023-2-11 18:53:36

南街口新闻 发表于 2023-2-11 18:31
本案不是,不清楚案情,不懂法律就不要带节奏,你觉得你夯实,你去把法官赶跑,你坐在上面审嘛,你有这个 ...

你也没有这个资格要求别人不发表自己的意见

从来不是我 发表于 2023-2-11 18:57:58

南街口新闻 发表于 2023-2-11 18:31
本案不是,不清楚案情,不懂法律就不要带节奏,你觉得你夯实,你去把法官赶跑,你坐在上面审嘛,你有这个 ...

夯实人太多,我都想处他们两句,人家坐在那个位置上都不傻!那么多陪审员!真是侮辱别人的智商!想哈还是算了……

朝闻道 发表于 2023-2-11 19:07:00

喜欢一个人 发表于 2023-2-11 18:53
你也没有这个资格要求别人不发表自己的意见

你这不是发表意见,你这是搅屎棍,你该去乐山把大佛赶走,你去坐在那里。

喜欢一个人 发表于 2023-2-11 19:11:08

南街口新闻 发表于 2023-2-11 19:07
你这不是发表意见,你这是搅屎棍,你该去乐山把大佛赶走,你去坐在那里。

我不屑于只会网络搜索自以为知天下的无脑人争辩

朝闻道 发表于 2023-2-11 19:11:21

喜欢一个人 发表于 2023-2-11 18:51
仔细看看,是不是兄妹俩各养一个老人

是轮流养,妈和老汉分别在儿女那里住,家产是没有分割的,老汉的遗产里有一半是妈妈的财产,这是夫妻共同共有的,把这一半除开,剩下一半属于老汉的才是遗产,而这遗产又要分成若干份,第一份还是妈妈的。你晓得完了,我当天坐在那里全程看了的,我都不敢乱冒皮皮,你比人家法官还要清楚案情还要懂法律哦?你水平高,下次再看到审案子,你把法官赶走,你去坐上面嘛,夯实人。

朝闻道 发表于 2023-2-11 19:12:17

喜欢一个人 发表于 2023-2-11 19:11
我不屑于只会网络搜索自以为知天下的无脑人争辩

懂得比你多的就是网络搜索?怪不得你只能搬砖太屈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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