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电气照明灯具安装工程。但不适用于特殊场所,如矿井,船舶等地的电气照明灯具安装
2、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各型灯具: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翘等现象。所有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
吊管:采用钢管做为灯具的吊管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 10mm.
吊钩: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小于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 6mm.
瓷接头:应完好无损,所有配件齐全。
支架:必须根据灯具的重量选用相应规格的镀锌材料做成支架。
灯卡具(爪子):塑料灯卡具(爪子)不得有裂纹和缺损现象。
其它材料:胀管、木螺丝、螺栓、螺母、垫圈、弹簧、灯头铁件、铅丝、灯架、灯口、日光灯脚、灯泡、灯管、镇流器、电容器、起辉器、起辉器座、熔断器、吊盒(法兰盘)、软塑料管,自在器、吊链、线卡子、灯罩、尼龙丝网、焊锡、焊剂(松香、酒精)、橡胶绝缘带、粘塑料带、黑胶布、砂布、抹布、石棉布等。
2.2 主要机具:
红铅笔、卷尺、小线、线坠、水平尺、手套、安全带、扎锥、手锤、錾子、钢锯、锯条、压力案子、扁锉、圆锉、剥线钳、扁口钳、尖嘴钳、丝锥、一字改锥、十字改锥、活扳子、套丝板、电炉、电烙铁、锡锅、锡勺、台钳、台钻、电钻、电锤、射钉 *、兆欧表、万用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3 作业条件:
在结构施工中做好预埋 工作,混凝土楼板应预埋螺栓,吊顶内应预下吊杆。盒子口修好,木台、木板油漆完。对灯具安装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已拆除。顶棚、墙面的抹灰工作、室内装饰浆活及地面清理工作均已结束。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灯具检查 灯具组装 灯具安装 通电试运行
3.2 灯具检查:
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检查灯具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 a)在易燃和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式灯具;
( b)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灯具,灯具的各部件应做好防腐处理;
( c)潮湿的厂房内和户外的灯具应采用有泄水孔的封闭式灯具;
( d)多尘的场所应根据粉尘的浓度及性质,采用封闭式或密闭式灯具;
( e)灼热多尘场所(如出钢、出铁、轧钢等场所)应采用投光灯;
( f)可能受机械损伤的厂房内,应采用有保护网的灯具;
( g)震动场所(如有锻锤、空压机、桥式起重机等),灯具应有防震措施(如采用吊链软性连接);
( h)除开敞式外,其它各类灯具的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均应采用瓷灯口。
检查灯内配线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 a)灯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 b)穿入灯箱的导线在分支连接处不得承受额外应力和磨损,多股软线的端头需盘圈,涮锡;
( c)灯箱内的导线不应过于靠近热光源,并应采取隔热措施。
( d)使用螺灯口时,相线必须接在灯芯柱上;
( e)日光灯接线见下图
特征灯具检查:
( a)各种标志灯的指示方向正确无误;
( b)应急灯必须灵敏可靠;
( c)事故照明灯具应有特殊标志;
( d)供局部照明的变压器必须是双圈的,初次级均应装有熔断器;
( e)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导线,接地或接零线应在同一护套内。
3.3 灯具组装:
组合式吸顶花灯的组装:
( a)首先将灯具的托板放平,如果托板为多块拼装而成,就要将所有的边框对齐,并用螺丝固定,将其连成一体,然后按照说明书及示意图把各个灯口装好。
( b)确定出线和走线的位置,将端子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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