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群众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畅通生态环境问题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切实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解决,现将洪雅县各镇、县级部门(单位)环保问题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25日。
二、受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线索。
三、受理方式
(一)各镇人民政府受理投诉举报方式
(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受理投诉举报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当实名反映情况,并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举报问题和线索应当提供时间、地点、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对借举报诬告、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洪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洪雅融媒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洪雅论坛 ( 蜀ICP备18020573号-2 )
GMT+8, 2024-11-13 06:52 , Processed in 0.044037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