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村(居)民朋友: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为有效预防电动车违规停放、使用带来的火灾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践行规范充电,时刻谨记“安全无忧”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使用安全的集中充电桩进行充电。严禁在建筑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楼层楼道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违规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要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长时间充电,除此之外车辆电池、充电线、轮胎等老化部位也要及时保养换新。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倡导“满电回家”
全县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重要公共场所要积极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缓解居民住宅小区、出租房等场所的充电压力,在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开展“满电回家”宣传活动。在适当位置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老大难问题。鼓励各单位提供低价充电甚至免费充电,让员工“满电回家”。广大村(居)民朋友,特别是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引领的“先锋”作用,带头做到在公共充电桩充电后“满电回家”,减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压力,不将电瓶拎回家中充电,避免在家私拉乱设充电线,从根本上解决在家充电导致的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问题。
三、坚持村社共建共治,共同缔造“美好生活”
广大村(居)民朋友要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凡发现在建筑物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进行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的行为,应积极向村(社)、物业管理单位等反映。主动监督身边的“飞线充电”、危险充电、违规停放及消防设施形同虚设等现象,共同争做“消防安全员”、电动自行车安全充停的“监督员”。一旦发现违规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主动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形成人人都是“监督员”的社会氛围。
火灾猛如虎,消防安全重于泰山。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危,让我们携手同行,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时刻保持警惕,强化自我防范意识,莫让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成为“隐形的杀手”,为我们的城市营造一个安全美好的生活环境!
洪雅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全链条整治专班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