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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疫情防控,减少感染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近期本院诉讼服务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向我院申请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或办理诉讼事务的,请优先选择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www.scsswsfy.gov.cn/)、四川微法院小程序或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等网上渠道办理,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少出行,降低风险。您也可以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调解化解纠纷。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相关法律问题也可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项的,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安检及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查,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按照洪雅县防疫要求,需要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的应主动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本院申请延期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会尽可能利用四川微法院、电子送达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用网上送达、电话通知、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非接触方式办理涉诉讼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除当事人亲属和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加庭审旁听外,建议其他人员通过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了解具体案件的庭审情况。
因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近期部分案件的审理或执行等工作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我院将接续推进,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
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8-37405953
执行立案联系电话: 028- 37401803
洪雅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5日
来源:洪雅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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