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园协作搭建沟通桥梁
“建立检园协作机制,是我们主动服务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的延伸拓展。”洪雅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林激光说。该院一直致力于探索检园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有效衔接。
“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挖棵鹿耳韭还犯法啊?如果知道要罚3000元,谁喊我也不得来!”收到洪雅县林业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村民刘某后悔不迭。
据了解,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下称“眉山管理分局”)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核心保护区内专项巡护监测,全力保护大熊猫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但此前,由于处罚行为需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且罚款多为300元以下,违法成本太低,乱采野菜、违规打笋、私放兽夹等行为时有发生。”眉山管理分局工作人员赖丽萍介绍。
为解决部分行政处罚标准过低、警示教育效果不佳的问题,洪雅县检察院仔细翻阅条例规定、核查图斑、现场勘查,并通过征求专家意见,进一步厘清了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处罚标准的不同,最终确定,未经批准进入核心保护区的处罚标准应为3000元以上。结合会签的检园协作机制,洪雅县检察院召集眉山管理分局、县林业部门进行会商,就相关违法处罚标准从300元提高至3000元达成一致意见。“处罚和警示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更有利于我们开展好园区保护工作。”赖丽萍表示。
2021年7月,眉山管理分局在日常巡护中发现,瓦屋山镇高丽村村民罗某等3人在一般控制区内违规修建鱼塘,立即向洪雅县检察院派驻大熊猫国家公园检察联络站(点)进行通报。按照“每案必提前介入”原则,洪雅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查勘现场,通过询问当事人、走访调查,发现该地块性质存在争议,可能是耕地、林地,也可能是河道。
经诉前磋商,洪雅县检察院最终认定该地块属于林地,厘清了水利、农业和林业等执法部门之间的监管责任。2021年8月9日,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动态巡查力度,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检园协作机制成效明显。去年我们发现了11起违法进入核心保护区的行为,今年至今只发现2起。”赖丽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