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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城区建筑装饰垃圾和大件垃圾收运处理
相关事宜的函
洪川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2021年6月起,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由我局牵头负责。为做好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我局通过前期调研,多方选址,在洪川镇祝山村(原106线垃圾中转站)修建了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用于城区建筑装饰和大件垃圾分拣消纳,目前该场已基本建成可投用。为解决城区建筑装饰和大件垃圾长期堆积问题,将于10月22日启动收运处理工作。城区各小区、单位、企业可于10月22日起,将产生的建筑装饰和大件垃圾转运至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进行处理。该项目采取引入社会资本服务外包形式进行运营(运营公司名称为洪雅县福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负责人李福良,电话 13795512000)。
特此函告。
2021年10月21日
来源:洪雅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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