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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万物复苏,是水产资源繁殖保护的重要时期。为保护生态,3月1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止戈镇开展“十年禁渔”巡护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禁渔护渔意识,推动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手提袋等形式,向赶集群众宣传讲解禁渔相关知识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电、毒、炸”鱼的危害性,鼓励广大群众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捕捞行为,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渔禁捕”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此次宣传活动发放相关资料500余份,增强了群众对禁渔期政策、法规及增殖放流水生物种的了解,营造了全民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了群众的禁渔护渔意识。
“春季禁渔期时间从3月1日至6月30日24时止。在这段时期,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渔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此期间,我们也将结合生态段长制,不定期开展巡河检查,一经发现违反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止戈镇副镇长王勇说。
除了利用赶集日在场镇进行宣传外,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还在乡镇集市、天然流域两岸、大型鱼餐馆内张贴了春季禁渔通知,并与餐馆老板签订了春季禁渔承诺书。
据了解,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洪雅县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禁捕期为10年。洪雅县地处长江上游,青衣江贯穿全境,县境内有大小河流330余条,近年来,我县严格落实春季禁渔属地责任,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公安、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春季禁渔相关规定,为鱼类等水生生物创造良好的繁衍环境。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利用发放禁渔宣传手册、张贴禁渔宣传海报、群发禁渔信息等方式,加大禁渔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禁渔护渔意识,健全长江流域禁渔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各级河长护渔工作。同时,禁渔期内我县将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违规垂钓、违法经营利用、虚假宣传等行为,大力开展清理 “三无”船舶、“绝户网”工作,做好自用船规范管理,确保我县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
新闻多一点
01
什么是禁渔期?
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在天然水域开展针对水生生物捕捞以及其它影响的其繁衍生息的活动的时间段。规定禁渔期是世界各国实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制度的通常做法,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将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定为禁渔期。
02
为什么要在此时间段禁渔呢?
俗话说“劝君莫食三月鱼,万千鱼子在腹中”。禁渔期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其正常生长和繁殖,保证生物种群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03
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028—37406007
县公安局:11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县交通运输局(三无船舶):028—37403736
县林业局(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保护区):028—37403067
县水利局(总岗山水库):028—37403217
来源:洪雅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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