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毒品
很多人都觉得
是离我们很远的东西
然而
近些年出现的
各类新型毒品
却让人防不胜防
它们伪装成饼干、邮票、饮料等
藏于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
就在最近
又出现了一类新型毒品
那就是——
“上头电子烟”
近日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警方
捣毁一“上头电子烟”吸贩网络
抓获21名嫌疑人
其中7人涉嫌贩毒罪被追刑责
14人因吸食毒品被行政处罚
警方摧毁犯罪网络涉毒者
多为“95后”甚至“00后”
2021年9月,龙岗警方根据线索,在广州、深圳多地同时收网,缴获一批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并将涉毒人员一网打尽。
被抓获的21名嫌疑人大部分是“95后”,甚至还有“00后”的年轻人。
“上头电子烟”外表与普通电子烟相似,但烟油里却添加了合成大麻素。
有嫌疑人称“抽了之后,会有上头感,轻飘飘的”。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据嫌疑人交代,从“上家”拿货后通过网络贩卖给吸食者,甚至发展下线,层层加价卖出。原本只卖几十元的普通烟油,掺了“料”就能翻好几倍甚至十几倍,售价高达三五百元,乃至上千元。
嫌疑人中,有人吸食上瘾,只能“以贩养吸”;有人为牟高利,拖亲戚朋友下水;更有甚者直接在朋友圈中肆意买卖。
新型毒品披着电子烟的外衣,以“合法上头、安全飞行、不会上瘾”等“黑话”,诱惑“95后”“00后”迈出涉毒第一步。
酒吧、KTV等是吸食和贩卖“上头电子烟”的主要场所。
个别酒吧、KTV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兜售“上头电子烟”,经常混迹于夜场的“无知年轻人”更易入坑。
这种新型毒品假借电子烟的名号出现在大众面前,迅速引起了各地禁毒委员会的关注。
广州禁毒、新疆禁毒、北京禁毒、湖南禁毒、南京禁毒等多地禁毒委员会陆续发声。
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陆续展开对非法网络贩卖“上头电子烟”的相关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打击。
提醒消费者在看到“上头电子烟”字眼时,应第一时间联想到新型毒品,少去人员混杂、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避免陷入毒渊。
“上头电子烟”穿上了
电子烟的“马甲”,
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
该如何区分二者?
首先是外形,
“上头电子烟”通常呈笔状,长度大概30cm左右,含有为无色、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这种形态的产品,与市面上常见的正规电子烟外观明显不同。
其次是成分,
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这些添加物都是较为常见的食品或者药品添加物。
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其中四氢大麻酚(THC)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滥用者在吸食后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人工合成大麻素的AMB-FUBINACA(或MDMB-CHMICA)成分甚至比THC危害更大,同样的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这导致很多大麻滥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坠机”症状,即过量吸食而导致的中毒现象。
现今,
毒品的伪装性越来越强!
除了这种“上头电子烟”,
下面这些常见的东西
也可能是毒品伪装的!
这些伪装你能看出来吗?
请警惕,千万别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当处于复杂的环境中,不知道或不确定能信任谁时,记住,
请不要吃别人给的食品、饮料、药片、药丸,尤其是那些所谓的“朋友”!
吸食毒品,早晚会被发现、惩戒。要珍惜宝贵青春,远离毒品,别毁了自己美好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