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
网上流传着一条疑似陕西公安发出的短信,内容显示:
由于你在微信头像中使用国旗背景,导致国旗变形,您已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请你尽快到咸阳市秦都区派出所进行思想教育,否则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对你进行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落款是“咸阳市秦都区派出所”。
↑网络传言
咸阳市110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市没有“咸阳市秦都区派出所”这个机构,咸阳市公安机关也没有发出过上述短信,网传消息不实。
据了解,上述消息还被安在了其他多地派出所的头上,当地公安部门均表示,网传消息系谣言。
当然不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情形。”并没有规定不能用作微信头像。
经网络检索,相关信息已被多地派出所辟谣,且类似谣言每逢国庆便开始传播,属旧谣新传。
早在2015年,陕西省西安市司法局官方微博@法治西安 就曾表示:“
只要不是带有恶意,用国旗做头像并不违法。
”
浙江佐钊律师事务所韩飞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但没有明确规定国旗图案不能作为自然人在社交平台上的头像,一般来说,在私权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因此微信用户使用国旗头像的行为本身并不违反法律。
大家微信头像使用国旗时,还要注意微信头像和微信账号本身不应含有不合法的、侮辱性等内容。如果将国旗图案贴在淫秽、色情或其他侮辱性图片及字眼上时,就肯定是违法的了。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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