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 雅 县 公 安 局
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和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1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见附件1(《2024年洪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报名时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户籍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
(一)男辅警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勤务类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68厘米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文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见附件1)。
4. 男辅警(特警类1)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6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75厘米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文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见附件1)。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6.同等条件下,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
(二)女辅警(特警类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6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身高165厘米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文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见附件1)。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6.同等条件下,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士兵、警察院校毕业且有特警相关专业技能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洪雅县公安局政治处708室。
(四)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更新日期为2024年5月以后);
3.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
4.专业技术人才需持专业证书;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两张;
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外,眉山市区县公安机关员额内辅警报考还须出具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五)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持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处领取);
3.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招聘由洪雅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公开招聘。
考试分为体能(分值100分)和面试(分值100分)。体能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10×4米往返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10×4米往返跑。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以书面通知为准。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结果择优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2)。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进入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政审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进入考试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政审和考察。
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康养洪雅APP、洪雅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面均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录取并报县级有关部门备案审批。录取人员需参加为期7天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予聘用,缺额不再递补。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按全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水平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薪酬标准和相关福利待遇按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全过程由洪雅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警务督察审计大队(028-37403660)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报考人员或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雅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37405703
附件:1.《2024年洪雅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 雅 县 公 安 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