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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眼护 眼·明眸工程
四川省青少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青少年视力健康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计划》文件要求,由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联合发起“四川省青少年爱眼护眼·明眸工程”公益资助项目,关爱我省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儿童眼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包含但不限于:低保、单亲、残疾、因意外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因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的罹患近视、弱视、斜视的6-18周岁以下(含)儿童青少年眼病人群。
2.在校就读且年满18岁以上需要开展近视矫正手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项目资助主要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青少年眼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矫正、康复治疗和手术费用给予补贴救助。
1.配镜:单光框架眼镜最高补贴400元/副(困难家庭患者享受免费公益配镜补贴400元/副);青少年近视防控功能镜(优乐学)最高补贴800元/副。
2.弱视训练:最高补贴2000元/人/疗程。
3.斜视手术:最高补贴2000元/人。
4.近视(飞秒)手术:凭学生证最高补贴2000元/人(单眼1000元/人);对于农村脱贫人口、易致贫监测人口和农村特困、低保等低收入家庭给予近视(飞秒)全额救助。
以上资助标准均针对患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给予补助。原则上为实报实销,资助标准为本项目封顶线。
1.通过眼健康筛查出需要矫正、康复和手术治疗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项目。
2.申请人先填写《“四川省青少年爱眼护眼·明眸工程”项目受助申请书》(附件1)、《“四川省青少年爱眼护眼·明眸工程”公益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由当地县(区)团委确认,报送四川青基会核实确定后,学生凭申请表、审批表到执行医院,安排挂号、检查、手术,进行医疗救助。
3.患者治疗完成出院时,执行医院反馈患者出院小结、出院诊断、发票(执行医院对患者出具全额发票,救助金额需要单列说明)、诊治费用清单(复印件,由医院财务科主管签名并加盖财务章)、项目结算汇总表至四川青基会。针对配镜患者,四川青基会审核无误后将资助款划拨至执行医院对公账户;针对弱视、斜视、近视的手术患者,四川青基会审核无误后采取报账制直接将资助款划拨至患者监护人银行卡内。
一、患者家长在申请前应知晓手术风险: 手术及术后康复过程存在的任何风险,应由患者家长(监护人)自行承担,四川青基会及团县委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原则上不在项目资助范围
(一)儿童及青少年眼病年龄超过18周岁;
(二)申请项目资助前,已接受过手术治疗的;
(三)申请但在未予以确认资助前,自行接受手术治疗的;
(四)其它经四川青基会审核,不符合项目资助条件的。
三、项目时间: 2023年4月—2024年11月或项目资金使用完毕。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团县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7402504
团县委地址:洪雅县洪川镇文化街85号附6号。
1.“四川省青少年爱眼护眼?明眸工程”项目受助申请书(附件1)
2.“四川省青少年爱眼护眼?明眸工程”公益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
3.“四川省青少年爱眼护眼 ? 明眸工程”合作医院名单(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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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雅新
审核:杨梦娇
来源:青春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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