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有桐
发表于 2024-4-2 14:56:40
小孩子,长大就好了
君合物业洪雅
发表于 2024-4-2 15:20:58
尊敬的业主:您反应的问题我司已收悉。高空抛物属于涉事业主个人行为,我司每日都在业主群发布严禁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且单元大厅都张贴温馨提示。其次再您第一次收到伤害后,我司也针对性的对您所在户型所有已入住及正在装修的进行张贴温馨提示。如您对您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提出疑问或者其他损失诉求,您可以采取合法途径寻求解决。我司将积极配合。
无聊,
发表于 2024-4-2 15:25:48
zhangbo 发表于 2024-4-1 17:26
我这边准备安装高清监控了。找到证据
如果物体下落速度超过了监控所能拍摄的速度,那监控也没法
无名008小号
发表于 2024-4-2 15:28:31
没事,第三次有可能就是掉下来一个人了?
kongkun
发表于 2024-4-2 15:37:31
呵呵
刘某
发表于 2024-4-2 15:52:24
警方得去破案
刘某
发表于 2024-4-2 15:56:50
这不破案,迟早还要出现安全问题
甜烧白
发表于 2024-4-2 16:10:22
高空抛物,要不得
此♀、冷漠
发表于 2024-4-2 16:44:18
前天晚上我看到你在保安那儿问他们哒,没给答复噢
zhangbo
发表于 2024-4-2 17:48:16
没有结果。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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