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担当男人 发表于 2024-3-30 18:34:14

洪雅城南市场出大事了

2024.3.30上午9点半左右城南市场小区党支部书记某书记故意损坏商家的店招牌,悬挂起,目前很大安全隐患,已经报警,警察通知物管来处理安全隐患,由于物管非专业广告人士无法处理!又向洪川派出所反应安全隐患!某党支部书记身为党员,满口脏话,出口骂人,出口伤人!更让人气愤的是他仗势欺人,以势压人,故意损坏商家的招牌!洪雅一直创造文明城市,哪能允许这样猖狂行为,违法行为,希望贵领导,贵所,县官大人公平公正,给百姓,给个体户合理合法处理,并追法律责任!另外备注:装修门市店招牌是经过物管等有关管理部门同意了!!

学习之星 发表于 2024-3-30 20:32:42

不晓得你是不是卖手机的那个店。 如果是,那么我在这里跟你说一下,你能不能天天把你那个喇叭喊贴膜的声音关小点并且早上和晚上不要开。 我是这附近的住户,等天气热了我要开着纱窗睡觉了,如果影响到我了。 我可能会经常性路过你铺子外面,手里面提的垃圾不小心漏在你铺子外面,垃圾袋里面可能装的狗屎,也可能是胶水,也可能是油。言尽于此,你觉得无所谓就当我没说。我今年都天天有空,天天在洪雅。

哎呀!!! 发表于 2024-3-30 19:06:40

你打鸡儿的马赛克安,要曝光就整全面点

心平气和 发表于 2024-3-30 20:31:11

既然是政府执法大队出门处理的有什么不合法的,出口你就老百姓,怎么样怎么样 哪个不是老百姓,动不动就县政府大人,你是她妈妈还是舅妈 你是洪雅出名的泼妇谁有哪个不知道 你弟弟你都可以在抖音骂得狗血淋头的哪个人惹到你都是问题,家里人关系处理不好,社会上的社交关系处理不好,你以为你是老大

原始人 发表于 2024-3-30 19:08:36

哎,人生就是意外多,论坛总是反转多,静待下文

如今才是唯一 发表于 2024-3-30 19:10:02

起因也没说完整,不好评论。不可能无缘无故拆你招牌

5821 发表于 2024-3-30 19:34:40

人家又不是脑壳有病,总有前因后果发贴不能掐头去尾。

做个担当男人 发表于 2024-3-30 19:17:42

不能侵犯肖像权

坠落天使 发表于 2024-3-30 22:19:24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贴主反应的当事人
          现在澄清一下,首先我们城南商业广场是个遗留问题,小区业主入住后城南夜市开始,围绕小区业主进出问题一直存在很大的问题,3月29号小区业主委员会会同城管执法局,城南农贸市场管理方,小区业主代表一起现场协商解决城南商业广场小区业主车辆进出,人员进出,消防逃生通道通畅问题,经协商一致决定必须保障小区业主车辆进出人员进出,消防通道进出畅通,具体由城南农贸市场管理方执行,具体为划线区域为禁止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不准摆摊设点,今天3月30号今天划线执行执行时遇该手机商,
铺老板强行阻拦,该商铺老板强调商铺外区域为个人区域不准划线,经城南农贸市场管理方解释仍不接受。
         现郑重声明如下。
,      1小区业主必须享受小区正常的车辆进出人员进出,逃生通道的正常进出。
       2小区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并且城南农贸市场管理方和业主委员会并没授权商铺公共区域所有权,大家都有使用权但不得影响人员正常的走路进
      3商铺广告区域为商铺范围不得超越区域侵占其他业主区域。
   4小区业主必须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强行损害小区的设施和绿化。
   这是该商铺故意损害绿化的证据
5关于该商铺的不实言论,城南商业广场业主委员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6为解决城南商业广场业主进出正常进出问题现场解决人员照片包含城管执法局人员,小区管理物业公司,小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人员图
         7作为一个住宅小区的业主大家换位思考一下,你住的小区连正常的进出都存在问题你是否会接受片,更不要说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的问题。
以下为城管执法局等人员现场协调解决图片和该商铺故意损害绿化的图片,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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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相告 发表于 2024-3-30 21:32:45

你没说到重点,你应该说城南商业广场管理农贸市场的物业见钱眼开、管理混乱,收了摆摊的钱让他们把摊位开到人行道上。

小果冻 发表于 2024-3-30 19:36:56

拿起手机拍照不代表就是对的

糖豆 发表于 2024-3-30 19:09:10

墙裂关注

做个担当男人 发表于 2024-3-30 19:17:03

洪川派出所在处理中,后序会给上

学历/证书/培训 发表于 2024-3-30 19: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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