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不仅受伤还担全责!
3月18日13时许,龙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眉山市洪雅县洪州大道新大桥交叉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闯红灯通行,与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龙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 洪雅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龙某某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闯红灯通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四川交警提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基本素养,文明行车,才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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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洪雅交通警察大队微博
活该! 前几天已经发过一次了 扎实 缘分人生 发表于 2024-3-27 19:17
是不是小车司机就不出一分钱的意思
不但不出,电瓶车还要赔偿小车修车的钱 安全第一哦 背时,活该 , 背儿死!活该,这种应该重罚,让他长记性 是的 慢点 好得很 谁无视法规谁全责没毛病 你们不是已经发过一次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