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洪雅街头同一路口发生两起转弯不让直行交通事故
1、3月10日21时15分许,吴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洪雅县洪州大道与广场南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过程中,与对向直行由何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何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2、3月22日16时40分许,王某某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无号牌人力三轮车在洪雅县洪州大道与广场南路交叉路口处,在左转弯驶入洪州大道过程中,与相对方向驶来由罗某驾驶并搭载余某某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罗某、余某某、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广大群众,鉴于该路口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交通信号灯控系统进行调整,恢复以往的分道通行模式,请大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交警提醒#:路口如虎口,驾车行经路口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辆先行。
来源:洪雅交通警察大队微博
加装动力的人力三轮车,应该对其取缔动力装置, 哦 哦 “加装动力装置的无号牌人力三轮车”该直接扣留,报废处理。 哦 哦 前几天走了一趟旧大桥,两头都遇见逆行的,迟早那个地方会弄死几个在地上躺着 很多骑车也好开车也好从来不看后面有没有来车,冲着就出来了。 哦 很好 嗯 哦 穷人 发表于 2024-3-26 10:07
加装动力的人力三轮车,应该对其取缔动力装置,
乐山好多年前就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