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已成殇 发表于 2024-3-17 11:09:53

嘿i嘿 发表于 2024-3-17 11:11:21

如果是我,这3牲口没屎,这3家人从上到下鸡犬不留,不然余生还有意思?活着的意思还有?

青柠 发表于 2024-3-17 11:15:58

反正都未成年,那就不要成年了。

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4-3-17 11:38:56

很多人都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我是反对死刑的,如果中国要公投死刑废除,我肯定是踊跃者。死刑,不高级。
西班牙有部电影,一个家伙奸杀了姑娘,逃过了法律制裁。姑娘的未婚夫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安居,把罪犯抓回去,囚禁,不打不骂,就是不跟他说话。这货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二十年后办案警察发现了,他保持了沉默。
精神摧残远比肉体折磨更为深刻。1994年,洪雅最后一次公判大会,那个死刑犯押赴刑场时居然在微笑,他藐视众生。死亡,并不可怕,尤其对亡命之徒。对待罪大恶极者仅仅是肉体消灭实在是太low

琴杰 发表于 2024-3-17 11:54:57

恶魔越来越小了,问题是谁培养的?

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4-3-17 12:06:16

琴杰 发表于 2024-3-17 11:54
恶魔越来越小了,问题是谁培养的?

前苏联有两位领导人说的两句话我是极其反感。列宁说,年轻人的错误上帝都会原谅。斯大林说,胜利者是不受谴责的。不要迷信伟人,伟人不说人话的多了。
所以至于谁培养这三个混蛋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必须付出代价,不原谅。而且这个代价必须是漫长的,希望他们能在监狱里长命百岁

CHINA清晨 发表于 2024-3-17 12:12:06

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4-3-17 11:38
很多人都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我是反对死刑的,如果中国要公投死刑废除,我肯定是踊跃者。死刑,不高级。 ...

二十多年没看过公判大会了

灰机灰得高 发表于 2024-3-17 13:01:54

春天雨露 发表于 2024-3-17 14:10:01

这种人不配在世界上,就该让他们知道知道,这个社会是法律责任的,必须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无名008小号 发表于 2024-3-17 14:24:49

好像我看到,杀人的已经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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