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烂尾,银行负全责会不会更好?
房子烂尾,通常都是开发商拿着购房者的钱跑了,购房者什么也得不到,还得继续还房贷,非常不合理。开发商是和银行合作的,结果开发商带着钱跑了,银行还是赚钱的,我觉得房子一旦被宣布烂尾,购房者可以选择停供,而且之前交的房贷和首付款,银行应该全部返还,然后银行去起诉开发商,让开发商赔钱,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肯定有会说那银行退还首付款和房贷后,银行找不到开发商,那银行不是得赔钱吗?购房的时候,首付款以及房贷不能直接给开发商,而是交给银行进行托管,房子一旦烂尾,直接全额退款,不需要继续还,交房成功并且成功入住后,开发商才能拿到房钱。这样是不是就不会动不动就烂尾了呢。
不是开发商拿到钱跑了,而是高周转的模式下,开发商拿A项目的钱去垫B项目和C项目了,摊子铺大了,资金链断裂。 那不做按揭的那部分钱转不转给开发商呢?
其实要解决这个源头得需要由国家规定,不准期房销售就解决了。 事情有两面性,对于老百姓来说你这个建议肯定是极好的,可惜很多部门不会采纳。 只要银行监管资金不被挪用,房子不可能烂尾,政府,银行,开发商都有责任, 银行不得干 银行:我要挣钱,我还要不担责任。 就你想得多想得美 这个建议好! 同意 让你身边的人大代表提这个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