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法院开出首张小标的案件“罚单”,促使案件高效执结
小案连着民心,司法关乎民生。以“眉州利剑•小标的案件”百日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8月23日,洪雅县法院“亮剑”再出击,率先开出首张小标的案件“罚单”,对一起小标的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绝报告财产的行为依法罚款500元,促使案件高效执结。1.案情概述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黄某在贾某实际经营的饭店从事厨师工作,后因工资结算问题发生纠纷,黄某诉至洪雅县法院。经调解,从2023年4月起,贾某需按照协议每月底前支付黄某工资不少于3000元,且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付清工资欠款34200元。然而,2023年8月开始,贾某一直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期限支付工资欠款,黄某遂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贾某按照调解书内容支付2023年4月至7月共计12000元的工资欠款。
2.执行过程
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贾某名下存款进行了冻结,并向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贾某拒收文书,且经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传唤贾某均拒绝到庭。执行干警电话正告贾某其拒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的行为已触犯法律规定,若持续不配合法院工作将对其进行拘传。
迫于拘传压力,8月23日贾某前往法院接受询问。询问过程中,贾某一直为自己拒收及未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进行辩解,且态度强硬地表示无法一次性支付12000元给申请执行人黄某。执行干警当即向贾某披露调查了解的其实际经营饭店、银行存款冻结等相关情况,并对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绝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行为再次进行了训诫,要求其当场履行,否则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更具威慑力的措施。听到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法律后果,贾某慌了神,当即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联系家属送来12000元案款,同时承诺后续将按时履行给付义务。鉴于贾某及其家属已足额缴纳案款且认错态度良好,洪雅县法院依法决定对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绝报告财产的行为罚款500元。
3.结语
2023年以来,洪雅县法院已为105件小标的涉民生案件的权利人执行回案款112万余元。下一步,洪雅县法院将继续本着办好“小标的”服务“大民生”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威慑力,一手抓强制措施、一手抓执行完毕,及时、高效地将“小标的”涉民生案件胜诉权利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洪雅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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