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路的飞
发表于 2023-5-24 10:13:12
被普法了!小区的公共区域的收益属于业主,所以小区的广告收益你们收到过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你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像小区电梯里打的广告或者是小区里的广告,属于付费广告,那这个收益归业主咯?
知足长乐
发表于 2023-5-24 13:52:53
道理都懂,可以没有办法的。
爱在一瞬间
发表于 2023-5-24 11:53:02
别算,算了你还倒差物业的
苏果儿。
发表于 2023-5-24 10:14:38
大部分物业都不会给这部分钱,都会以用于小区开支来结算
浅唱蝶舞
发表于 2023-5-24 10:14:15
有啥用,到时候给你说还不够成本的,你怎么办?
天涯放蕩息子.
发表于 2023-5-24 10:54:47
没收到过
说忘是谎
发表于 2023-5-24 10:14:48
感谢普法的一天
勤劳的我
发表于 2023-5-24 10:20:03
其它渠道听到说过.就是没看见过
9527007
发表于 2023-5-24 10:25:53
发给洪雅物管协会
荷花别样红
发表于 2023-5-24 11:05:22
我晓得的就有,也是洪雅人在成都安家落户。她们所住的小区每年都会给业主分钱,而我们洪雅呢,不喊你掏钱就对得莫法了
我去上学啦
发表于 2023-5-24 11:05:55
公共区域公摊面积你们给钱了的,别人在你家门上贴个广告你啥感受
小曼的海角
发表于 2023-5-24 11:23:54
学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