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级保护动物长嘴“怪鸟”折翼加油站,柳江警民协力紧急救助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洪雅县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了显著提升,使得一些因伤病、落单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得到了及时的救助与保护。近日,洪雅县公安局柳江派出所就与群众一道,携手救助一只而是国家三级保护野生动物——夜鹭。2月8日,洪雅县公安局柳江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柳江辖区一加油站发现一只长嘴“怪鸟”,无法飞行可能受伤,可能是保护动物,请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置。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与柳江林业站取得联系并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鸟浑身是蓝白相间的羽毛,头顶上还有一根突出且长长的白毛。
据报警人介绍,自己是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当日上午这只“长嘴鸟”在飞行中误撞在办公室玻璃窗上,受伤跌落在地,不能正常飞行,因为不知道怎么救助,这才向民警求助。
随后,民警现场与柳江林业站工作人员视频连线,初步认定该“长嘴鸟”为夜鹭,属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据林业站工作人员介绍,夜鹭平时栖息于溪流、水塘、水田、沼泽等地,喜集群活动,通常白天在树上休息,夜间觅食、活动。平时常常缩颈或单腿站立,当受到惊吓时,则发出粗犷的叫声,主要以鱼、蛙、昆虫等为食。
经民警仔细观察,发现这只黄冠夜鹭的翅膀疑似有伤,不能扑腾,但身体和精神状态较好。林业站工作人员表示,该只黄冠夜鹭目前还不能放飞大自然。为避免其受到伤害,民警现场找来一个纸箱,将受伤的鸟暂时安置在里面,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移交给林业局专业人士喂养、救治,并做进一步检查照顾,待其达到放飞条件时再放归大自然。但该鸟警惕性非常高,在转移过程中连续啄伤2位民警的手。
在此,洪雅公安呼吁广大群众要自觉保护野生动物,遇到正常生存状态下的野生动物,应与之保持必要的距离。如遇受伤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抓捕甚至伤害它们,发现人可联系动物保护部门,或者拨打110请专业人士或警方救助。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责任。
来源:洪雅公安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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