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子天涯 发表于 2022-8-16 15:12:54

【书旅天涯15】法学殿堂的门童

罗翔被称为“法外狂徒”,足见其“嚣张”。他又自我定位为“法学殿堂的门童”,亦见其谦逊。今天就介绍一本他去年出版的书《法治的细节》。

全书二十二万字,三十篇短文,可称之为法学随笔。这些随笔并非对具体刑事案件的解析,而是作者法学思想的阐述。而思想,就必然充斥着矛盾。所以在多篇文章的阐述中,其实是存在矛盾甚至悖论的,在法学的严谨之下往往是法律的无奈。

作者作为一个法学研究者,他没有刻意用逻辑去掩盖其法学思想的矛盾,他说:“咄咄逼人的逻辑论证自有一种蛊惑人心的力量,但是人类从未完全居住在逻辑论证之中,尘世中的万物,许多是无法为人造的逻辑所涵盖的。”他甚至在两篇文章中引用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非逻辑。”

在多篇文章中都反映出了作者的矛盾和纠结。比如第一篇《法治如何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题目本身就是个悖论,就如一个数学家企图用公式来确定随机运动的轨迹一样。再如《从法律角度破解电车难题》,对这道被争论了几十年的道德和法律难题,作者弹的依然是被很多人早就弹过的伦理老调,并无新意。我认为这道题根本就无解,特别是原题的扩展可以使得人类现有的智慧茫然无措。尽管我们必须在具体案件上对类电车难题案予以明确的定性,但我们依然无法在理论上对电车难题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在罗翔的多篇文章中都反映出了他的一种法律思想:“法律一定是一种平衡的艺术。”但同时他又说“法律判断优于道德判断”,“程序正义要高于实体正义”。那又如何实现法律判断和道德判断的平衡,如何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平衡?这种矛盾在他两篇文章里分别提到的两个案列表现得很明显。

在《“孝子”能否逾越法律?》一文中,作者没有质疑法庭对张扣扣的死刑判决,而且提出了一个重要原则:“在定罪量刑中法律判断要优于道德判断。”但是在文章最后,他又提出:“如果一种行为是道德上值得鼓励的,那么法律也要尊重民众的这种道德情感,在处罚时也要进行相应的恩免。”这就表现出了作者的滑头,既不臧否已经执行的法庭判决,又不伤害民众情感。

在《“世纪审判”辛普森案》中他认为:“正是因为人类不可能寻找出完美的实体正义,所以,在法律中,程序正义要高于实体正义。”这是一段令人悲伤的话。该案中有大量的证据明确指向辛普森,但是他的辩护天团成员中有一个很牛的人物,李昌钰博士,他证明了警方在采集证据时的瑕疵,从而推翻了全部指控。美国民众对这个案子的判决的态度是矛盾的,可以说是欣然而无奈的接受。尽管我本人一直是欣赏这个判决的,但仍然忍不住要问问罗翔,在这个案子中法律的平衡艺术表现在哪里?也许表现在最后辛普森赔了三千多万美元吧。

为什么我会推崇这部充满逻辑悖论的书呢?因为思想的火花总是在碰撞中迸发,不仅仅是不同体系的碰撞,更是同一体系自身的碰撞。罗翔自我碰撞所冒出的火花,正闪耀着法治之光。

罗翔的自我定位——法学殿堂的门童,完全可以作为此书的副标题。门童只会给我们遥指一个方向,路却要我们自己去走去探索。



yiran2018 发表于 2022-8-16 20:52:48

罗翔是最接地气的法学大神

那一抹淡淡的黄 发表于 2022-8-16 15:22:55



寻找沙子 发表于 2022-8-16 21:28:12

学习

江容 发表于 2022-8-17 17:05:27

对大自然,对王法都要有敬畏之心。

江容 发表于 2022-8-17 17:15:26

那一抹淡淡的黄 发表于 2022-8-16 15:22


如果律法里面都没有公平正义了,那么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又一夜回到解放前了,哀鸿遍野。
不患贫而患不安。

那一抹淡淡的黄 发表于 2022-8-17 17:19:11

江容 发表于 2022-8-17 17:15
如果律法里面都没有公平正义了,那么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又一夜回到解放前了,哀鸿遍野。
不患贫而患不安。

法律有,可是执行上...

江容 发表于 2022-8-17 17:31:32

那一抹淡淡的黄 发表于 2022-8-17 17:19
法律有,可是执行上...

对呢!我打讨薪官司,要申请《财产保全》时,气得我跺脚。应了那句谚语: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官司打了两年,结局很好,过程很痛苦。生活虐我千万遍,我待生活如初恋。

那一抹淡淡的黄 发表于 2022-8-17 17:43:50

江容 发表于 2022-8-17 17:31
对呢!我打讨薪官司,要申请《财产保全》时,气得我跺脚。应了那句谚语: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

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是两码子事,一直讲推进法治建设,但是各地搞的人治的讽刺笑话还是太多太多

微微77 发表于 2023-4-7 20: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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