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笠哥
发表于 2022-6-28 11:43:22
经常一起适当补点也是应该的
喜欢一个人
发表于 2022-6-28 11:54:07
不掺和为好,公了没有法律支持,而且以前明确解释过谈朋友分手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私了就是自行协商。
狂歌
发表于 2022-6-28 11:55:17
楼主,你这要算包月吗
秋天的雨
发表于 2022-6-28 11:58:53
以上行为属于那种违法行为?A卖淫嫖娼B敲诈勒索
贾素芬
发表于 2022-6-28 12:04:37
男人的青春就不是青春么?
知足长乐
发表于 2022-6-28 12:12:40
陌生默笙 发表于 2022-6-28 10:21
我建议你不要去参与,免得最后没分,里外不是人
不是参与不参与的事,那就是她本人。在一起三年应该要三十万吧。
汪先森
发表于 2022-6-28 1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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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歌少年
发表于 2022-6-28 12:15:53
黑山小强
发表于 2022-6-28 12:23:18
混混经验
发表于 2022-6-28 12:33:28
又不是你出钱,你说了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