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雨棚还没拆吗?眉山一块女的眼角直接被划了超4厘米长的口子
看新闻看到的,眉山一块女的眼角被摩托车雨棚划出超4厘米的伤口。拍摄者李女士称,当时摩托车司机未在现场,女子解释自己走路并没有看手机,随后报了警。摩托车雨棚两边都是铁架子很尖锐,大家走路一定要小心。这要是骑着车子刮到路人的脖子,那该怎么办?想到都哈人啊!所以交警蜀黍拆大家的雨棚是有道理的。大家赶紧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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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精:不装雨棚会晒死、淋死,就是不会出意外死掉,走路还有被撞死的呢,有本事你禁止生产雨棚啊,你把卖雨棚的抓去枪毙啊,如果你说装雨棚犯法你杀了我啊。 杠精,这是大伞看清楚。机动车全部考了驾照的就没有车祸是不?我就要装蓬蓬,拆了我马上买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走路的看到点,骑车的骑慢的,彼此都注意安全第一,那么多交通事故,难道就不开车了吗?最重要的是什么原因而不是物件本身 非常讨厌这种弄固定雨披的,骑个电瓶车都是摇摇晃晃的! 车主既然不在现场,说明车是停在那儿的。一个成年人居然会主动碰到棚伞划伤眼角,难道是睁眼瞎? 虽然很危险,但是她挂死了都活该,眼睛长在脑壳上还看不到前面, 洪雅人民~ 发表于 2022-6-27 09:37
打伞? 正确说打伞都不应该 是披雨衣呢
披雨衣对单人行驶还行,如果载娃儿就不得行,不知道什么法两全其美 微友夜宵 发表于 2022-6-27 09:25
但是不上雨棚,下雨打伞的话,更危险,难道就没一个好办法吗
打伞? 正确说打伞都不应该 是披雨衣呢 但是不上雨棚,下雨打伞的话,更危险,难道就没一个好办法吗 这种遮阳对他本人也是很危险的,而且还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 交警以前不是在逮这种吗?怎么又出来了? 看到嘛,等哈又有人要说哪个喊她走路看手机的 洪雅也还有很多,建议交警蜀黍加强整治 多多注意安全 危险 必须坼。加强整治,太危险了。真的 说实话 雨棚真的很挡视线 所以我觉得还是拆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