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在深山 发表于 2022-6-4 08:51:06

世界环境日|洪雅县法院发布4起破坏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重大。近年来,洪雅法院在绿色发展上找准定位,打造“康养旅游审判新名片”,五年来依法打击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17件199人,开展生态修复59件113人,补植复绿8万余株,增殖放流鱼苗6万余尾,为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典型案例

1.凌某某等9人非法采伐、收购、加工、出售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三案

2.李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3.王某某非法狩猎一案

4.杨某某滥伐林木一案

01
凌某某等9人非法采伐、收购、加工、出售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三案

基本案情

涉案的1株红豆杉树生长于洪雅县瓦屋山镇桌山社区“老林坡”,为红豆杉科红豆杉属红豆杉;起源关系为天然成树(野生),即自然飞籽成树,非人工种植;属于国家1级重点保护植物。

被告人凌某某为倒卖红豆杉树获取非法利益,通过被告人汪某某联系到被告人魏某某,并让被告人魏某某在洪雅县瓦屋山镇辖区内寻找红豆杉树。2021年7月,在被告人魏某某的介绍下,被告人罗某某以420元的价格将该株野生红豆杉树出售给凌某某。随后,凌某某、魏某某、汪某某在未取得相关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该株野生红豆杉树非法采伐并制成4件木材运回洪雅县槽渔滩镇。

2021年8月中旬,被告人李某与凌某某共谋后,由李某联系买家被告人周某某、刘某、陈某某,将涉案红豆杉木材中的3件,以及在其他地方采伐的非野生红豆杉树的木材2件,共计5件木材以12700元的价格进行出售。后刘某等人又将上述红豆杉木材2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葛某某,并按照葛某某提供的地址将红豆杉木材通过快递发至山西省大同市,葛某某收到上述木材后将其加工成板材38件。案发后,葛某某将板材上交公安机关。

裁判结果

洪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伐、收购、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行为均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上述9名被告人判处一年五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至二千五百元不等,追缴全部违法所得,没收涉案红豆杉板材。

02
李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被告人李某某为捕获野生鸟类,将两张捕鸟网分别布置在自家房屋附近,期间共捕获鸟类十余只,其中1只画眉鸟被李某某饲养,其余被食用。2021年11月,李某某又使用上述两张捕鸟网在相同位置捕鸟,陆续捕获鸟类15只。2021年11月12日,民警在李某某家中查获活鸟5只、死鸟11只以及捕鸟网2张。经鉴定,查获的16只鸟类分别为:红嘴相思鸟9只、画眉3只,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为5000元每只;灰眶雀鹛1只、普通朱雀1只、灰头啄木鸟1只,均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为300元每只;棕颈钩嘴鹛1只,属于一般性保护动物,价值为300元每只,扣除已放生的5只活体鸟类(3只红嘴相思鸟、2只画眉),李某某的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6200元。

裁判结果

洪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李永福在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时,还非法猎捕了国家“三有”保护野生鸟类及一般保护性动物,应酌情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李某某具有自首和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没收作案工具、鸟类死体;同时判令李某某赔付因本案犯罪行为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36200元,并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03
王某某非法狩猎一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9日20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禁猎期内在属禁猎区的洪雅县中保镇联丰村11组河道一低滩水凼处,采取禁用的夜间照明行猎方法,非法猎捕中华蟾蜍19只。经鉴定,猎捕的中华蟾蜍系两栖纲无尾目物种,属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案发后,其非法猎捕的中华蟾蜍19只已移交洪雅县野生动物保护站放生。

裁判结果

洪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和禁猎区,采取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考虑到被告人王某某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已在案发后放生,未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没收作案工具。

04
杨某某滥伐林木一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为获取经济利益,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家林地内的371株柳杉树以车蔸的方式进行采伐。经鉴定:被采伐的371株林木树种均为柳杉,采伐蓄积为44.2立方米,材积为35.36立方米。

裁判结果

洪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考虑到被告人杨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遂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洪雅乌梢蛇 发表于 2022-6-4 08:59:03

这种案我记得是中院一审的哇

洪雅1982 发表于 2022-6-4 11:10:48

自已种的树砍也违法,不理解。农民需要变现时政府不批怎么办??

荷花别样红 发表于 2022-6-4 09:08:26

不要轻易触碰法律的红线

就是看一看 发表于 2022-6-4 12:47:09

小青年^_^ 发表于 2022-6-4 12:10:34

洪雅1982 发表于 2022-6-4 11:10
自已种的树砍也违法,不理解。农民需要变现时政府不批怎么办??

就一直拖,没个三两月下不来的

郭大侠 发表于 2022-6-4 10:07:29

红豆杉价格番了好几十倍

星星妈 发表于 2022-6-4 08:58:01

GuShao 发表于 2022-6-4 09:19:22

西门吹头发 发表于 2022-6-4 09:54:38

佳玮哥 发表于 2022-6-4 10: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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