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
发表于 2022-2-25 22:44:55
雅蠛蝶 发表于 2022-2-25 06:42
我就问一下,个人表示没说错什么,确实有十几块,包括我孩子,这是事实
再给出结论之前你最好能提供足够支撑你结论的依据。就像你决定用这个网名的时候也应该会明白这三个字的意思一样
做好自己就好
发表于 2022-2-25 23:21:13
换季了,要多注意
靜待花开______
发表于 2022-2-25 23:55:39
塞纳河畔 发表于 2022-2-25 19:41
赶紧整去检查,不然脱水就麻烦了
整及看了,急性肠炎
汪小小
发表于 2022-2-26 04:12:44
出售各类柑橘苗 发表于 2022-2-25 00:25
医院也很多小孩有这种症状,拉稀,呕吐,肚子痛,我身边好几个都糟了,包括我俩小孩。我和我婆婆也有这个症 ...
我家两个孩子也这样,这是怎么了
被奥特曼打的
发表于 2022-2-26 07:14:28
哦哦哦
广东雨神
发表于 2022-2-26 08:18:57
雅蠛蝶 发表于 2022-2-25 06:42
我就问一下,个人表示没说错什么,确实有十几块,包括我孩子,这是事实
无依无据的东西你不要张口闭口就是学校给娃儿吃的东西出现了安全问题,全校师生一千多人,为啥子就单单这个班的人才拉肚子?不可以是因为这个班的部分人吃这个班上同学从家里带来得东西而导致拉稀。我明确表态我个人不是老师,但是我就是看不惯你这种人,啥子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就张起你那茅思乱开黄腔,你想干啥?你的目的是啥?
广东雨神
发表于 2022-2-26 08:37:1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网络谣言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执迷不悟
发表于 2022-2-26 08:46:42
劍訫 发表于 2022-2-25 07:50
可能是上体育课凉了哈!拉肚子吃茶叶。。。
直接吃,还是喝茶
劍訫
发表于 2022-2-26 10:32:55
执迷不悟 发表于 2022-2-26 08:46
直接吃,还是喝茶
直接吃干茶叶。
不是我不小心
发表于 2022-2-26 13:13:28
看哈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