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闻道
发表于 2022-2-18 20:24:38
我想起了10年前的眉山,某楼盘有人也抱怨车位只卖不租,结果开发商就把车位攥在手里,租出去吧…本来开发商是想抛售车位回笼资金的,但是这么一操作,10年前他3万多就卖出个车位,现在很多人13万都买不到一个车位。
事实上,车位应当归业主购买取得所有权,如果控制在开发商手里租出去,反而对业主不公平。
黑山小强
发表于 2022-2-18 20:29:07
随风逐叶
发表于 2022-2-18 20:41:50
如果车位在未卖出前产权是属于开发商的,那么开发商选择只买不租,你真的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因为产权确实在人家手里
装疯迷窍a
发表于 2022-2-18 20:53:11
违约金有十几万,你想多了,你看哈合同上的违约金后面有几个小数点,你太小看开发商了
妤丫头
发表于 2022-2-18 20:55:19
搬运工… 发表于 2022-2-18 20:17
无良开发商天价车位,只卖不租,怕只有卓越城了。
还有金盛也是
低调散场
发表于 2022-2-18 21:08:25
新民法典的物权篇对住宅小区的各种性质的停车位进行了全面明确的规定,看了就晓得合不合理了
你猜…
发表于 2022-2-18 21:09:26
车位都在房子的公摊面积里,你还要出二遍钱买?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院才是王道。
雅庭装饰
发表于 2022-2-18 21:30:53
房都没交,不晓得那些人慌到去住啥子。看这样子,必须扯皮谈违约金。要不不交物业费
来了
发表于 2022-2-18 21:51:07
不合理的太多
来了
发表于 2022-2-18 21:52:11
只要不正式交房,那个交物业费和停车费哟,不准进出,就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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