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圾团
发表于 2022-2-12 15:16:57
豆花儿。
发表于 2022-2-12 15:38:12
已报警!
独自`
发表于 2022-2-12 16:34:13
年轻人没事别冲动。
阳光泡沫
发表于 2022-2-12 16:42:12
小舒阳 发表于 2022-2-12 15:00
只能证明抠脚不能证明抠了脚不洗就冲奶茶
好吧……
知足长乐
发表于 2022-2-12 16:47:55
这能说明什么,可以是有过结或者是什么的。
7823169194852
发表于 2022-2-12 16:52:48
可怕
Gentleman
发表于 2022-2-12 17:02:00
如果不能坐实,报警后你晓得你这个算什么吗?威胁,蓄意造谣,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一定金额,太年轻,我不想在三天内看到你在论坛跪着道歉,还有,男人做事请光明磊落,请实名不要用小号,丢人
Gentleman
发表于 2022-2-12 17:05:08
再给你科普下,快花钱删贴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亖亖
发表于 2022-2-12 17:59:37
保重!
150~D0269
发表于 2022-2-12 17:59:40
那一抹淡淡的黄 发表于 2022-2-12 12:47
抠了屁股不洗手我是不会介意的
哟,你口味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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