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容 发表于 2021-12-27 11:16:26

应证了两句话:捷径写在《刑法》里。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贾素芬 发表于 2021-12-27 11:33:57

当时看了就晓得结局

我记住分秒 发表于 2021-12-27 17:16:39

好歹放个虫我还信,避孕套也太夸张了吧

知足长乐 发表于 2021-12-27 17:17:53

得不偿失,该遭!

章砚 发表于 2021-12-27 18:42:31

哈哈,前两天就看到他的视频,火锅店老板也硬气得很,果然这个******遭收拾了

不是我不小心 发表于 2021-12-28 14:28:15

是的

不是我不小心 发表于 2021-12-28 14:28:22

该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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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滋事要负责。乐山一男子故意往火锅里放避孕套被拘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