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公安局 洪雅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洪雅县公安局 洪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洪公通(2021)3号
为营造安全畅通的旅游交通环境,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力护航 “两山”转化示范县、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干线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禁限行路段、时段、车型
(一)禁止通行路段、时段、车型
1. 柳江镇李湾口大桥以上山区道路全天候禁止五轴及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2.大峨眉旅游西环线止戈镇止火街社区路口至小石湾大桥路段全天候禁止货运车辆通行(轻型、微型货运车辆除外)。
(二)限制通行路段、时段、车型
峨洪路(X151七里坪镇小楔头桥至止戈镇止火街社区路口)、雅赵路(X172赵河至瓦屋山镇交通洞)、高石路(XZ28高庙镇至瓦屋山镇)、瓦屋山环湖路全段、雅东路(S307东岳镇至雅安交界):5月至10月、12月至次年3月,周五12时至周日22时;国家法定假日前一天12时至假日最后一天22时,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轻型、微型货运车辆除外)。
二、通行许可办理
重点项目建设运输保障、应急抢险、事故车辆施救、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等特殊原因,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可向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书面申请通行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等要求通行。
三、管理措施
货运车辆禁限行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用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现场执法等有效管控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对禁限行车辆违反通行、超限超载规定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阻碍执法、强行冲关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洪雅县公安局、洪雅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洪公通〔2013〕01号)同时废止。
洪雅县公安局 洪雅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9日
收到 保障交通安全,大家自觉遵守 货运司机都要看一哈哦 终于出通告了 遵守交通规则是大家的义务 对的,安全第一
对的
对的!
干脆别让货车在洪雅生存了喂,又有管制,疯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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