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中学原校长受贿105.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11月26日,丹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汪某某犯受贿罪一案,丹棱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类学校30余名教职工全程旁听了庭审,通过以案说法,做到警钟长鸣。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随后,辩护人对被告人相关犯罪事实的认定及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被告人汪某某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在最后陈述阶段宣读了悔罪书。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某某利用担任四川省丹棱中学校校长职务之便,在食堂、小卖部承包、校服供应、校园安保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周某某、邓某某等人所送共计现金人民币105.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被告人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情节可从轻处罚,结合全案证据,对被告人汪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对被告人违法所得的人民币105.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庭审之后,在座教师感慨万分:汪校长一直是我们非常尊敬的人,他到丹棱中学任职后,大力改革,大大提高了丹棱中学的升学率,受到很多家长和老师的拥护,没想到他却毁在了一个“贪”字上。我们将以他为戒,遵纪守法,绝不触碰犯罪的底线。
信息来源丨搜狐新闻
三条:
1.业务上很有本事
2.不谙官场,只进不出,得罪上层
3.太过贪婪,连老师的那几个毛钱都要吃,欺负底层
不是痛打落水狗,而是为其不值。
这个社会不管有多少潜规则,他只要做到下面三条:
1,业务有本事
2,不需要谙熟官场,不进也不出,不怕得罪哪个
3,将心比心善待下属
他要是被放翻,我不相信
这两天晚上不是有个新闻,学生吃校餐吃吐了,校长哭着说换不动,同样是校长,差距这么大? 尼玛才判三年……,谁给我100万,我进去坐5年。太尼玛划算了!比尼玛当老板还赚钱,3年100万!
太划算了吧,查出来105.6万,才3年多,违法成本这么低了么?
好家伙贪污100万判三年……打工三年能有10万就不错了……果然骗子多现在。
所以我想知道现在这个学校的小卖部和食堂还在开没? 哟。遭了遭了,那么安逸的未来都整滑丝了
我觉得判轻了点 100多万,普通打工人一辈子都不敢想,可是到这些滥用职权的手中,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这种人拉出去毙了,
食品安全大于天,尤其是学校这种场所 都是校长了还不好好工作
有多少曾经雄心壮志的少年少女踏入仕途后毁在了一个“贪”字上?不忘初心就那么难吗?
那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