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闻
发表于 2021-11-5 14:24:00
法院追求的是程序正义,除非还原历史,不然没有办法追求事实的正义!
而历史是没有办法还原的,只有用证据尽量去靠近真实。
所以法官估计也是看着你心里干着急,这娃儿怎么不找专业人员咨询一下呢!
无聊,
发表于 2021-11-5 15:26:29
物业的收据都是那种联单的,就算你有没有保存好,8年的时间过去了拿出来上面的内容基本没有了
一笑红尘
发表于 2021-11-5 15:33:34
应该网上可以查到呀。
1007
发表于 2021-11-5 17:12:53
所有票据用一个鞋盒装起来,便于查证
哈啊育
发表于 2021-11-5 17:13:43
借条都只有两三年的诉讼时效,7,8年过去了,法律规定的条款,律师,裁判都懂却因为你不懂就判你的错,看来你们是没花钱请律师的过
咬到匠的翻转匠
发表于 2021-11-5 17:16:54
唉!
尖峰若水
发表于 2021-11-5 17:23:43
1.你可以要求物业出示你未交的证据,而不是你拿证据。谁报官谁举证!
2.以后不论谁交物业费要求公司出据正式发票,否则你可以告物业偷税漏税!
劍訫
发表于 2021-11-5 17:44:11
法外狂徒张三,了解一下。你请他给你打官司,整个小区都能给你打下来归你所有。{:18_676:}{:18_676:}{:18_676:}
老伯爵
发表于 2021-11-5 18:18:36
不出意外你应该是金马小区的,我晓得以前的业主些全被起诉了,都是不交物业费的。在洪雅已经不是新闻了,关键是好死了现在的物管,按理说不管他们一分钱的事,是前前几任物业公司没收到的钱,想通过法律手段搞到自己物业公司里
Lqs
发表于 2021-11-5 18:31:05
我是钻石广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