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哥
发表于 2021-10-20 09:26:31
洪雅县消防救援 发表于 2021-10-19 09:42
尊敬的网民朋友:
我大队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该小区对现场进行检查。该充电棚内电器线路敷设符合 ...
尊敬的消防救援大哥,谢谢你们的调查,既然你们觉得没有安全隐患,那么是否可以给业主出个公告张贴在16-17-18栋楼下,让我们业主也安心。还有假如以后因为这两个车棚起火把我们楼上烧了责任是不是由你们来负责,或者你们也有责任?希望你把我们的这两个诉求告知你们领导后再给我们回复。
涛涛哥
发表于 2021-10-20 11:33:29
洪雅县消防救援 发表于 2021-10-19 09:42
尊敬的网民朋友:
我大队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该小区对现场进行检查。该充电棚内电器线路敷设符合 ...
恳请你们能出个安全隐患排查公告贴在16-17-18栋楼下,以安抚人心
涛涛哥
发表于 2021-10-20 11:43:02
恳请消防大队,出个安全隐患排查公告,贴在16-17-18栋楼下,让业主安心,你们既然说没有安全隐患,那么假如以后因为电瓶车起火把楼上住户烧了这个责任你们负吗?我们是老百姓不懂安不安全,只晓得用我们的肉眼看到怪吓人的,所以只能把生命财产安全交给你们了,只有看到你们出的公告我们才安心。
杨康
发表于 2021-10-20 21:03:11
充电棚和燃气管道不在消防救援大队的管辖范围内 请问一下 那又在谁的管辖范围内意思是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都在推卸责任
杨康
发表于 2021-10-20 21:09:28
这好像包袱一样能丢掉就丢了。那以后发生了火灾 老百姓的房子被烧 或者出现了伤亡情况 谁来承担 谁又能承担得了 如果有关部门负责人出面说能承担 我们就不会再说一句 而且要把承担责任书向所有的业主承诺 签字 那我们就放心